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每月至少完成一次现场检查。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规定职责,深入辖区进巡查,积极主动收集辖区内公共卫生信息,及时了解、掌握、跟踪、调查有关情况。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 三、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对照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标准检查管理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制作现场监督协管检查笔录,并针对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检查指导意见书,指导管理相对人做好卫生工作,现场监督协管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检查指导意见书应及时归档、保存。 四、现场监督检查时应认真核查卫生监督检查指导意见书的执行情况,加强催促指导,落实卫生措施。对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制作现场监督协管检查笔录,现场拍照,询问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五、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月报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本月巡查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总结本月巡查工作情况,填写好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卡,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经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告市卫生监督所。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