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县人民法院 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202352号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院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县法院决定今年1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以加大解决执行积案的工作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现结合我县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集中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力求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2、,实现院党组提出的四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未结案件要全部执结;二是凡已具备执行条件的中止执行案件都要恢复执行并及时执结;三是新受理的执行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执结,防止发生新的执行积案;四是通过这次专项活动集中清理解决一大批执行积案,要实现执行案件受理与结案的良性循环,执行难的局面明显好转。 二、集中清理的重点 在这次集中清理活动中,要在抓好新收案件执行的同时,重点清理以下七类案件:一是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三是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四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五是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六是
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案件;七是当事人屡次上访的案件。 三、集中清理的方法步骤 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这次集中清理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至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计(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划,摸清底数,发动部署。执行庭要对本院所有未结执行积案进行梳理,逐案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本院执行积案的底数和以上七类案件的底数,分析未结案件的原因和症结。 第二阶段。3至6月,主要任务是执行案件(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四、集中清理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清理执行积案的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x为组长,副院长x为副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负责清理积案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工作
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行庭庭长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要求在清理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对待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消除人民群众反映的“空调白判现象。 二、集中梳理,逐一排查执行积案。对全院未结执行案件要认真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对符合清理对象的案件要逐案逐户进行排查,对重点案件排查结果写出书面情况附卷备查。 三、明确责任,强化执行工作措施。 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并责任到人,实行清理执行积案责任制,将排查出的积案逐件量化到各执行人员。明确清理积案责任,一把手对清理活动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和执行庭庭长为直接责
5、任人,执行法官为具体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哪个环节出问题,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 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处理涉诉信访执行案件结合起来,相互推进。把涉诉信访案件中未执结的执行案件作为这次清理活动的重中这重,除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外,切实加大力度将所有能执结的案件全部执结。 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执行新收案件结合起来,同时紧抓不放,做到新案不积。新收案件由承办人拟出执行方案在集中执行行动中穿插执行,做到互不冲突,齐头并进。 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措施和手段,争取执行成果的最大值,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又要坚持文明办案,强化执行
6、公正意识,坚持执行公开,促进执行公正。对需要进行听证程序解决的一定要经过听证程序。要讲究执行方法和策略,提高执行水平和执行技巧,确保质量与效率并重,要努力推行执行和解,争取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宣传,营造气氛。通过电视台插播中央政法委202352号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文件,公布清理出来的积案中被执行人的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集中清理行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服从、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的舆论气氛和良好风气。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宣讲法律、政策,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加强保障工作,保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顺利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中
7、需要的人员、车辆等由全院统一安排,集中调配,相关部门一切服从配合集中清理活动。 依靠党委领导,形成合力。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法院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舆论关注、法院主办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格局。 内容总结(1)四是通过这次专项活动集中清理解决一大批执行积案,要实现执行案件受理与结案的良性循环,执行难的局面明显好转(2)新收案件由承办人拟出执行方案在集中执行行动中穿插执行,做到互不冲突,齐头并进(3)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措施和手段,争取执行成果的最大值,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又要坚持文明办案,强化执行公正意识,坚持执行公开,促进执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