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贸委平安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平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认真解决平安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做强城东港,决战300亿创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牵头负责全区成品油市场、电力行业、通信行业、有色、冶金、建材等领域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责任分工 1、
2、经贸委负责成品油市场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 2、区供电公司负责所属电力行业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 3、各乡镇街道负责所辖区域内通信行业、有色、冶金、建材等领域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1、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平安根底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二)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各级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和平安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
3、活动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情况。 2、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全面掌握事故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平安生产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五、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4月初至4月25日)。各企业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查。 2、复查阶段(4月26日至5月5日)。区直有关部门对本行业、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平安生产进行全面复
4、查。区经贸委将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3、督查阶段(5月6日至5月底)。接受区安委办组织的督查。 六、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检查过程中,注重源头,深入细致,做到即查即改,落实责任。 2、区供电公司有关电力行业平安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各乡镇街道有关所辖区域内通信行业、有色、冶金、建材等领域的平安生产大检查情况,于5月6日前报区经贸委。 内容总结(1)经贸委平安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2)3、各乡镇街道负责所辖区域内通信行业、有色、冶金、建材等领域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2、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