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腕带识别制度 采用给病人佩戴腕带的方法,是针对住院病人一种平安措施,是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而可靠的标记和识别,也是对医院整个医疗活动的根本要求。 一、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病人标识腕带对病人身份进行24小时随身标识。标识应记载病人姓名、病人编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对病人身份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病人腕带标识必须不怕水及酒精擦拭。 二、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病人标识腕带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区分或标识丧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标识腕带。 三、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
2、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标识腕带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识别。 四、当且仅当病人出院时,医护人员才能将病人佩带的标识腕带除去。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标识腕带保存在尸体上。 医院腕带佩戴流程 一、对住院病人应佩戴腕带,对病人身份进行随身快速识别。 二、正确填写腕带内容。病区、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性别、诊断等信息。 三、医务人员为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告知患者住院期间请不要离开医院或随意取下腕带。 四、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按常规核对病人外,必须核对病人腕带以确定身份。 五、住院期间,医务人员经常检查腕带,以确保腕带信息清晰、完整,易于辩认。并告知病
3、人不能随意取下丧失。 六、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应经常检查佩戴部位皮肤是否完整,有无擦伤,手部血运是否良好。 七、出院时,医务人员才将佩带标识除去,动作轻柔,以免损伤病人;病人死亡,标识腕带应保存在尸体上。 第二篇:腕带识别制度使用手腕带识别制度 1、住院患者必须全部使用佩戴手腕带,做好患者宣教工作,发现腕带丧失,及时补戴,补戴时须重新双人核对患者信息。 2、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标准,准确无误,工程包括。医院、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3、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与患者核对(清醒病人)或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前方可使用,假设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对于治疗、护理时不
4、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术麻醉未醒、昏迷、神志不清、危重等)必须使用手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并填写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在病人进手术室前与手术室护士认真核对。 6、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手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手腕带信息一致。 第三篇:腕带识别标识制度“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
5、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3、使用腕带的本卷须知: 1)“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前方可使用,假设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2)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
6、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前方可执行。 3)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4)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5)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6)入院时无过敏史者佩带“绿色的生命绿腕带,住院过程中如发现药物过敏,应跟换“橙色的警示腕带。 7)按操作标准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
7、院时去除腕带。 8)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要核对腕带。 第四篇:患者腕带识别制度患者腕带识别制度(起草稿) 1.在重症医学病房(、等)、新生儿科(室)、手术室必须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2.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3.推广使用带有可扫描自动识别的条形码“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4.佩带腕带的具体要求是: 对院前急救病人、手术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病情危重病人,在手术室、icu、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分颜色佩带“腕带,“腕带分红、蓝、绿三色,上记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诊断、住院
8、号,带于左腕部,情况特殊时带于四肢其他各部。“腕带填入的患者识别信息由责任护士填写,必须经二人核对前方可使用,假设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并请患者和或家属核对腕带信息,确保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过敏,血运良好。 红色:用于病情危重病人,所有病危病重病人在告病危、病重时佩带腕带,停时解下,危重病人转科时腕带不解除; 蓝色:用于手术病人,所有手术病人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佩带腕带,手术回房三天后解除,假设术中发生变化,病情危重那么加带红色腕带,由麻醉医生完成; 绿色。用于院前急救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病人,院前急救病人进入医院前佩带绿色腕带,根据病情加带红
9、色的腕带,昏迷病人在清醒后解除,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出院时解除。 备注参考资料: 1.护理工作手册70页2.202223年度患者平安目标管理3.2023年度患者平安目标管理 第五篇:手术室腕带识别制度腕带标识制度 1.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的患者;产妇及新生儿;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患者需佩戴腕带做为身份标识。 2.佩戴腕带前需认真填写患者信息,包括。病人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3.护士在给患者佩戴或更换“腕带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佩戴后
10、应同时注意观察佩戴部位有无擦伤及末稍血运情况。 4.手术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腕带损坏或字迹模糊需立即更换。 5.手术患者使用蓝色“腕带,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6.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的患者使用蓝色“腕带。 7.新生儿男婴用蓝色“腕带,女婴用红色“腕带。腕带上注明母亲的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及新生儿的性别和体重。 8.患者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9.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识别。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