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抓文化和旅游融合契机,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18年11月12日挂牌成立,2019年1月“三定”规定、处室调整、干部配备全部到位,全区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迎来了重要契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快速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潜力巨大、成效初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自治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元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文化和旅游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
2、次党代会和十届党委八次全会精神,在全区文化和旅游现有基础上,2019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从以下7个方面,扎实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民族文化强区”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一、推动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一是积极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积极推动乌兰牧骑立法工作,编制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乌兰牧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基层乌兰牧骑排练厅建设。举办第八届乌兰牧骑艺术节,组织开展乌兰牧骑文艺汇演、展演、巡演活动,举办乌兰牧骑发展论坛、主题展览和
3、“一专多能”比赛活动。深入开展乌兰牧骑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厂矿、进边防部队“六进”惠民演出活动。加强乌兰牧骑业务培训。二是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和引导。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扎根草原、情系人民”创作采风活动,持续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扶持打造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骑兵、民族歌剧玛奈乌兰牧骑、二人台山那边、话剧红手印、民族交响乐库布其等体现时代特征、彰显草原特色的精品剧目。组织编撰内蒙古民歌集。加强国家艺术基金工作,做好2018-2019年入选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推荐优秀剧目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统筹推动全区艺术研究、艺术评论工作,与国家艺术院团、艺术院校机构合作提升艺术科
4、研整体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化活动,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场晚会、优秀剧目展演、蒙古剧展演和“草原金秋”全区声乐比赛。组织做好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中蒙博览会文艺演出工作。持续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草原戏剧展演月”“四季内蒙古演出季”等惠民演出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全国优秀舞台剧目展演、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全国基层院团地方戏展演、中国西部交响乐周等活动。做好全区美术工作,组织参加全国美术展览活动。 二、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一是全面推进重点惠民工程。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
5、馆法,认真抓好2018年自治区人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配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调研。坚决落实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旅游厕所建设情况摸底调研,对2018年建成的旅游厕所开展实地验收和等级评定,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内蒙古文化馆新馆建设。推动边境和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阿尔山市打造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发展示范市。实施好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举办广场舞大赛、西部民歌会,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群星奖评奖。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推进戏曲进乡村工作。二是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积极推广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
6、尔多斯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经验,修订完善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服务标准。持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健全群众评价和需求反馈机制,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专项督查。深入推进旗县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持续推进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文化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工程、“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和“彩云服务”项目,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一是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
7、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统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旅游发展。积极推动文物“四有”工作,组织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内蒙古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做好辽上京和祖陵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和万里茶道申遗基础性工作。组织实施长城及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近现代建筑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程。配合自治区重点工程开展考古发掘工作。二是始终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自治区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盗掘盗窃、火灾事故三大风险,持续加大对国保区保重点文物单位的安全督察力度。推动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对全区重
8、点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动态视频监控。持续开展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和文物安全情况专项督察,推动文物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与自治区纪委监委保持密切联系,全面落实破坏文化遗产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落实。三是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及管理办法,组织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开展评估。召开全区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工作会议,深入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利用高校学术和教学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研修、研习和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传统工艺振兴措施和行动计划,加强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积极推广“非遗+扶贫”“非遗就业工坊”模式。
9、四、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及时跟进国家政策,制定实施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编制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扶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促进旅游演艺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全区自驾旅游服务体系规划。研究制定重大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加大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实施、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的贴息力度。二是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和申报命名管理办法。做好国家第二批文化产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组织认定一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逐步完善产业园区金融、信息、资源、培训等
10、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实施产业项目投融资促进计划,促进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对接。三是培育文化旅游新型业态。积极发展旅游演艺产业,支持各类文艺院团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中心城市发展旅游演艺产业。积极发展旅游体育精品赛事,支持旅游景区开展户外项目、低空飞行、步道自行车道等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发展康养旅游产业,积极培育生态养生、温泉沙地、医疗保健、健康膳食、蒙中医药等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积极推动研学旅游发展,开展创建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五、积极推动资源开发利用。一是积极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
11、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满洲里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阿尔山市、二连浩特市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编制实施呼包鄂、乌阿海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沿黄河文化旅游风景道、多伦-正蓝旗精品旅游区和阿拉善-巴彦淖尔片区旅游发展规划,推进区域旅游精品目的地建设。坚决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全面整治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问题,持续开展“一湖两海”生态治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积极推动品牌景区创建。积极推动阿拉善胡杨林旅游区、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区、鄂尔多斯库布齐七星湖景区、呼和浩特市昭君博物院、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旅游区、阿拉善巴丹吉林
12、沙漠旅游区、额尔古纳湿地景区、锡林郭勒盟元上都旅游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推动克什克腾石阵、额尔古纳湿地景区、鄂尔多斯库布齐七星湖景区等景区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实施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计划,健全A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三是增加旅游产品有效供给。打造内蒙古品牌民宿,积极推动自治区乡村民宿发展,研究制定自治区乡村旅游民宿标准体系,支持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等民宿发展较好地区开展民宿示范建设。扶持贫困地区文化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持续推动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培育和扶持一批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大力推进京蒙旅游扶贫协作,组织开展“首
13、都-草原”精品旅游专列、自驾活动。编制全区红色旅游规划,摸清红色旅游资源,指导全区红色旅游开发建设。四是深入实施精准营销战略。建立全区统筹、盟市联动、企业跟进的宣传推广机制,整合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新媒体、旅游展览和主题推广等营销资源,打造“亮丽内蒙古”旅游形象。统筹各地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打造草原旅游那达慕、冰雪那达慕、内蒙古味道嘉年华、内蒙古花季旅游、阿拉善越野E族英雄会等知名旅游节庆品牌。加强与重要客源地文化旅游部门的交流合作。组团参加北京世园会、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北方旅游交易会、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等系列展会。积极开展国内区域旅游合作,参加地区重要旅游展会。 六、积极推动市场质量提升。一
14、是持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坚决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的服务水平。规范和优化旅游住宿、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加强对旅游住宿新业态的引导和管理。实施导游和领队专业素养培训计划,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积极推广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监管平台应用。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秩序舆情检测,不断提高市场秩序治理能力。鼓励和支持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转型升级。制定实施文明旅游行动计划。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假日工作机制,加强假日及高峰期旅游调控引导,针对营业性演出票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源头治理。二
15、是不断规范市场执法监管。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厘清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事项,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制度。实施“互联网+综合执法”模式。健全文化和旅游、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物等相关行政部门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用监管的工作衔接。开展执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深化与上海对口交流协作,举办全区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旅游市场执法研讨交流班,组织十大案件评选。建立市场问题发现机制,加强对各类经营场所的现场巡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推动全国文化市场、旅游市场两个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融合应用,实施移动执法。开展新中国成立7
16、0周年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做好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标准化政策法规、相关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完善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体系,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 七、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筹备召开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和中俄蒙“三国五地”联席会议,举办“万里茶道”文化旅游发展论坛和文化旅游博览会。筹备召开“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工作年会。积极推进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推动阿尔山申报口岸边境旅游试验区,推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申报跨境旅游合作区。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际旅游展、布里亚特旅游展和滨海边疆区太平洋国际旅游博览会。配合做好中俄蒙三国冰雪节暨中俄蒙三国选美大赛活动,参加二连浩特中俄蒙经贸合作洽谈会。 (本文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