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食监局整治两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文件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开展,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
2、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查“两非案件 积极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和妇联等部门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相关科室及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 依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积极开展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
3、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的品种是用于终止妊娠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丸、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地诺前列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注射用乳酸依沙吖啶、天花粉蛋白注射液等;检查的内容是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无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或者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药品零售企业有无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问题。 (四)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源头管理 对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生产、批发企业销售渠道进行日常检查,催促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销售管理;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规定,对辖区
4、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品种进行认真清查,杜绝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妇联下发的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自2023年8月至2023年3月集中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8月-9月30日)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发动会,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举报 。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2023月-2023年2月15日) 开展集中宣传,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突出重点开展自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开展“两非案件查处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2月16日-2月23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已经查实的案件,全部严格按规定处理。2023年2月24日前写出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并上报市局。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