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筑调解网络化解社会矛盾的假设干问题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尚处在转型时期,市场主体众多,利益主体多元。各类利益群体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难免发生冲突,有时冲突表现的甚至比较剧烈,只要这种利益主体多元的格局没有改变,矛盾冲突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唯一选择,而调解是化解矛盾,平息纷争最经济 ,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如何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近期,我们对我区的调解组织建设以及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区调解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区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率先在村(社区)镇两级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建立了调解网络,刊刻公章
2、,配备人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几年来,两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处了一批案件,化解了一局部矛盾,以今年8月为例,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158件,而当月调处化解的就达65件。在这次调研中我们发现,但凡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的地方和单位,矛盾纠纷发案率都比较低,相反那么较高。某镇是全省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该镇8月份矛盾纠纷仅三件,而且全部化解,而某某镇8月一个月就排查矛盾纠纷23起,无一化解;区法院切实贯彻和谐司法理念,将诉讼调解贯穿诉讼和执行的始终,今年1至2023月共受理民事案件1456件,调解结案的就达532件,当事人上访缠访案件大幅下降,今年9月院长王某亲自出面调解,使一起长达十年
3、的涉法涉诉重复访案件息诉罢访。在我们这次调研中同时也发现我区调解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调解网络单一,只有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网络未建立,多行业、多部门参与的大调解格局未形成;其次,调解工作开展不平衡,局部调解组织仅存于纸上,村(社区)一级调解人员变动频繁,甚或没有人员,调解工作未真正开展;再次,有些调解工作人员政策业务能力不够,化解矛盾能力不强,调解效果不够理想;另外,调解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成因:一是个别部门和领导对维稳工作重视不够,一味强调开展,从而不重视、不支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二是调解工作经费未能到达保障,有些工作例如培训,交流等工作都无法开展,
4、 二、调解网络建设及调解工作的现实意义 首先调解网络是一个信息预警网络,化解矛盾的前提是发现矛盾,只有发现的早,才能控制的住,也才能处理的好,调解网络搭建在最基层,一有矛盾纠纷便可通过网络聚集到相关部门,从而实现提前谋划,超前应对,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其次调解网络是一个矛盾纠纷化解终结网络,调解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互通信息,就彼此利益互谅互让,寻求双方合意的过程,其最大的优点是案结事了,防止防止当事人不服处理结论上访缠访,实现和谐。再次,调解网络也是联系群众,为民效劳的网络,矛盾纠纷发生时往往也是当事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的干部在第一时间,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帮助解决问题是密切联系群众,改善
5、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三、完善调解网络,加强调解工作的几点设想 (一)强化领导层面的维稳责任意识。行为是思想的外化,只有认的上,才能做的出,要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维稳工作责任意识,树立稳定也是政绩的科学开展观,从根本上了解调解网络建设的现实意义、掌握调解的根本理论和做法,只有领导重视,网络建设才能从根本上予以落实,调解工作也才能顺利开展。 (二)、构筑调解网络,搭建调解工作平台 调解网络是调解工作开展的平台和载体。调解网络建设的目标,要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做调解工作。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 一是健全村(社区)调解组织。村(社区)的稳定是全区稳定的根
6、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每个组(片)选聘一到两名在该组(片)有威望、有经验的村(居)民为调解员兼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村(社区)设立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担任,两委班子成员及各组(片)选聘的调解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在村部设立固定的调解、刊刻印章、建立文书档案、按上级调解组织制定的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二是健全乡镇(街)调解组织网络。乡镇(街)调解工作网络,由乡镇(街)党委领导,维稳综治办公室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吸收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工商所、土建所、信访室等部门为参与,建立大调解中心,中心主任由乡镇(街)分管政法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分流交办矛盾纠纷,对村(社区)、站所化解不了的复杂矛盾纠纷,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并跟踪督办,及时化解。乡镇(街)各所、站也设立调解室,明确调解人员,按照行政职能,调解矛盾纠纷。明确各部门的调解职责,杜绝遇到矛盾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做到各类矛盾纠纷都有人管,复杂疑难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