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管局监察效劳承诺书2篇 第一篇 一、主要职能: 1、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进行监察。 2、对商品房销售管理进行监察。 3、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进行监察。 4、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管理进行监察。 5、对城市房地产中介效劳管理进行监察。 6、对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进行监察。 7、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进行监察。 8、对城市房屋租赁管理进行监察。 二、效劳内容: 1、维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对象的利益,解答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对象的疑问。 2、受理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公司的投诉。 3、监督房屋权属登记。 4、监督房屋租赁管理。 5、监督白蚁防治工作。 6、监督商品房预售、销售。 三
2、、效劳对象: 房地产企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对象、投诉人员 四、效劳承诺: 1、但凡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受理的征收与补偿项目,要监督其严格执行征收与补偿政策,公开征收与补偿条例,实行拆迁公示制度,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绝不优亲厚友。 2、标准执法行为。树立为基层效劳、为客商效劳、为项目效劳的理念,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行为,不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以教育引导和督查整改为主要手段,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罚款。 3、使用文明用语。依法办事,和气说话。在效劳过程中,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各种忌语,不得说不管、不行、不能。要主动化解纠纷与矛盾,不
3、得与效劳对象发生争吵。 4、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治业。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五个不准: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不准接受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向工作对象借款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利用工作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5、严格责任追究,兑现效劳承诺。本队工作人员在政务处理和业务办理过程中,假设有违反上述承诺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一年内违反规定的,取消其年度各项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篇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各类房屋的权属
4、登记; 3、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预防、灭治; 二、效劳内容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房屋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一般抵押权的设立登记; 6、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7、抵押权注销登记; 8、地役权登记; 9、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 10、更正登记; 11、异议登记; 12、房屋所权有权证遗失、补证; 13、换发所有权证; 14、房屋权利限制登记; 15、房屋档案信息查询。 三、效劳对象 房屋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司法机关。 四、效劳承诺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县房地产交易所应当于以下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2、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3、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权利限制登记现场办理。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