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企业责任书 交通运输平安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运输的平安管理,保证各种车辆平安行驶,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平安。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全镇实际,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实行平安目标管理,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遵纪守法客运企业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府、当地党委政府XX县区交通部门、交警大队的相关道路交通政策、决定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二、加强学习辖区内客运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安监办组织的平安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遇到交通事故必须全力以赴进行救助,并及时报警。 三、文明驾驶 1、客运企业的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车辆的有效证件。 2、客运企业的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作到文明行车,不得有“三超现象,不得酒后、疲劳驾驶,不得客货混装;特别禁止客运车辆装运民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药品; 3、客运企业的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那么,听从 交警指挥,自觉接受交通检查,做到文明行车、平安驾使。 4、客运企业在“春运及其他节日的运输时,要严格执行“春运、“节日的有关规定,禁止有“抢运和各种违章现象的出现。 5、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营运,配合客运始发登记员做好客运始发登记工作,9座以上客车不得在四级以下道路行驶。 6、客运企业不得营运“三无车辆和报废车辆,更不准擅自改装机动车。 四、严禁客运车辆冬季早上6时以前,夜间2023点以后行使。所有车辆禁止在冰雪路及大雾天气下行使。 五、主动接受镇安监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平安检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客运企业和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万灵镇人民政府万灵镇人民政府(章)法定代表(签字): 客运企业客运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签字): 2023年1月1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