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同志们:今天召开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纪委全会以及公安部、省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贯彻省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的部署,对2017年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领导班子建设进行部署。将这两项工作合并部署,是因为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是重点,班子建设是关键;领导干部既要作表率、发挥引领作用,又要敢管善管,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实效。刚才,甘梅同志代表局党委总结了2016年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了
2、各县(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以及全州公安工作综合评价情况,总结全面、分析具体;小兵同志代表局党委对“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观看了督察支队一季度暗访视频,请涉及到相关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亲自过问,落实督促问题整改,于4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州局党委。下面,我再讲强调三点意见:一、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2016年,全州公安机关各级党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五大亮点。亮点一:落实“两个责任”措施更加具体。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了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签字背书、布置安排、检查考核内容详实
3、,条款明确;会前学纪、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分管领导履行责任每月具体化。亮点二: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壤塘民警丢枪案、茂县看守所违规会见问题以及红原看守所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后,州局及时召开全州专题会议,通报情况,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州局和理县、松潘、马尔康市等县(市)局组织民警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现场直观接受教育,对信访举报多、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系统民警开展警示谈话、提醒谈话,在每个节假日、重点时段利用微信、短信等向全体民警发温馨提示,警钟先鸣、警钟长鸣。亮点三:监察督察手段更加优化、问题整改有成效。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内部审计、公安厅巡视、交叉检查、片区汇报等手段有效结合
4、,确保每个月有一个督导组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制作成专题片通报全州,督促整改。全年共检查督察部门230余个,整改共性问题31个。亮点四:监督手段更加多样、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创新“平台+媒体+群众+纪检”监督模式,以社会综合评价系统为基础,以12389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系统为平台,以“平安阿坝”公众微信号为展台,以新闻发布会、各类联席会为辅助,全方位接受群众对公安民警执法执勤、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6年群众举报投诉较去年下降69%,今年州两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提案继续下降,“吃喝风”、公车私用等不良风气明显减少,“三公”经费、会议费明显减少
5、。亮点五:“一案双查”更加严明、“四种形态”运用日趋常态。今年,州局对壤塘“12.30”案件、红原民警兰俊违纪案、茂县看守所违规会见案、州局职工陈俊违法案件中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和调离原岗位、通报批评、函询、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等组织处理,红脸出汗、谈话函询逐步成为常态。二、认清短板和顽疾,增强忧患意识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有五大短板: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平衡。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个别县(市)局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由局长政委以及纪委督察抓就行了,部分党委成员履行警示教育责任、落实谈话制度不力,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只部署不检查、不督促
6、;甚至不部署、无台帐;大多数党支部没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没有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州局部分支部负责人对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不支持、不督促甚至不过问,有的支部兼职纪检监察员长期空缺也不会增补;有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形同虚设,研究部门招投标等重大事项也不通知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部分纪检干部怕得罪人,不敢说、不敢管、不愿说、不愿管、不会管。对早发现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存在“睁眼瞎”或“灯下黑”的现象;对本局、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不思考、不分析、不研究、不建议,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二是通过各种渠道举报反映的线索比较集中。首先是问题集中,全州接到的举报总量不多,仅26条,但50%反映
7、民警执法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乱罚款,执法不规范,出警不及时,态度蛮横,协勤人员吃、拿、卡、要等。其次是警种集中,交警系统、监管系统比较多。在全省范围看,治安系统最多。三是受纪律处分人数有所增加,受重处分占比大。去年以来,我州公安民警、工勤人员受到纪律处分12人,较前年增加3人。其中受重处分7人,占总数的58%。有将手机带入监管场所供在押人员串供的,有在省厅战训基地宿舍吸毒的,有介绍买卖赃车的。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差距大。从检察院反馈的信息和涉案财物审计中发现,我州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执勤、涉案财物管理、如实立案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办案质量差,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案件退而不侦、取保候审保而不
8、侦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信息化运用程度差。民警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信息化意识不强,运用水平低,分配的高权限数字身份证,近半数长期零查询。警综平台运用得不好。我们还存在三大顽疾:一是民警勇争一流的意识不强。过分强调高原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客观因素,安于现状,争先创优积极性不高,勇争一流信心不足,得过且过。二是枪、车、酒、赌等老大难问题顽固存在。如:壤塘民警丢枪案发生后,全州对枪支管理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要求,但在去年11月的交叉检查中,个人保管的公务用枪一月一审批制度大多数县没有落实。去年9月,州局督察中发现阿坝县局查理派出所枪支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但在11月的交叉检查中
9、,发现该所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虽然三令五申不准酒后驾车,但黑水县局仍有派出所长在成都酒后驾车被挡获。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如:若尔盖县局班佑派出所去年1月检查中发现内务差,在11月的检查中发现该所仍然脏乱差。汶川、茂县、金川、黑水、红原看守所安全隐患问题或不严格落实会见制度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凡是州局在去年在同一个单位两次检查都发现同样问题的,局长政委要亲自过问,于4月25日前写出专报,我要了解上述小问题屡查、屡发现、屡不改的原因。希望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全体民警,对发生在本单位、本人身上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不能麻木不仁、见惯不怪。三、全面从严治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队伍2017年,我州公安机
10、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以及公安部、省厅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带头作表率,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阿坝公安队伍。具体有五项重点工作。(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党委9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5项监督责任。州县(市)公安机关党委、纪委(纪检组)要切实知责明责,认真履职尽责,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纳入述责述廉、纳入签字背书、约谈函询重要内容。要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11、二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负责、不担当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责,对管党治警不力的要落实“一案双查”,即: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坚决克服和纠正问责不力、问责打折扣甚至敷衍塞责等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抓好监督责任落实,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一要严明党纪警规,推进队伍作风建设。筑牢“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省州各级党委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逗硬落实“两准则三条例”和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纪律规定得到
12、刚性执行;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特别是要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等新动向、新表现开展专项整治。二要持续加大从严执纪力度,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方面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方法,见到苗头就打招呼,看到问题及时提醒,运用好组织处理、职务调整等手段,防微杜渐,最大程度地防范民警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早发现、早处理,此时问题小、处理轻,是保护民警。另一方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拒不姑息。(三)以防为主,强化队伍警示教育管理。一要整合州县纪检监察、督察警力,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暗
13、访为主,加强纪检监察和日常警务督察,并通过运用函询、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切实解决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同问题多次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坚决防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二要深化队伍廉政风险点排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要按照高、中、低3个层次,科学评估和划定廉政风险管理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持惩防工作不放松。紧紧抓住枪、车、酒等老大难问题和内务管理、规范执法、涉案财物管理、民警执勤备勤、辅警人员管理以及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
14、课”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前移监督教育关口,推进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整治破坏执法公正、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公安纪检部门不要等大案上门,要主动查小节不端,发现问题要全局通报,明确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对于再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依旧的,一定要问责,让当事人、当身边的同事受到教育。防止小病不医,大病难治。唯有如此,才能防微杜渐,树立阿坝公安良好形象。四要突出监督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监督的重点对象是两类:领导干部;与群众面对面的一线执法勤务部门的民警与辅警。监督的重点内容是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萌芽,往往从不规范开始,去年出现的几起有影响的案事件,如壤塘
15、民警丢枪案、红原与茂县看守所问题等,都是因为有规矩不执行造成的。州局党委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一件大事,内部管理规范是基础,执法规范是关键,服务规范是提档升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立规矩、守规范入手。最近州局党委部署“两禁一达标”,既将制定出台执法规范化标准、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州公安机关务必认真抓好落实,纪检督察部门要围绕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四)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改进公安综合评价工作。去年省厅组织第三方对全省公安工作综合测评,阿坝公安列全省21个市州最后一名。这与全州公安民警的艰辛付出不成正比,与阿坝公安取得的成绩不成正比,与阿坝州公安局在省厅和州委州
16、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靠前的名次不相符。说明我们唱了一台大戏,费了劲,但戏不好看,观众不喝彩;说明我们重视了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评价,忽略了群众的评价;说明了我们抓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要从整改第三方测评反映的问题入手,推进此项工作,有的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要先改先报;各县市局要于6月底前,将全部问题整改并报州局。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是深化公安改革、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全省公安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虽然今年省厅针对甘孜阿坝在占比上作了调整,但其地位仍然举足轻重,州县(市)公安机关,特别是“一把手”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队伍作风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亲自督促,认真整改。二要明确目标、稳步推进。完善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信息化程度高。按照省公安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是完善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