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运输公司平安检查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一系列平安生产指示精神,根据汽车运输“三个结合、“三项治理和“四个雷打不动的平安管理工作指导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实现长治久安,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平安生产检查做如下规定:一、平安检查的目的:通过平安检查彻底去除场地搬倒、发港外运车辆有法不依、守法不严、我行我素的现象;作业现场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行为;消防及用电等事故隐患,确保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构筑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平安生产。二、平安检查的内容:1、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月度平安办公会议精神、日常平安教育和日常平安检查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平安生产责任
2、制建立完善情况;“双基建设及“雨季三防等落实情况。2、现场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完备有效,电、气焊标准操作管理,各种用电线路、开关及插头、插座齐全完好。3、场地搬到、发港外运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规停车、严重超载、蓬布破损封盖不严、灯光不全失效,举升报警器失灵,防护设施不全及车辆带“病上路行驶等平安隐患。三、平安检查人员组成:1、月度平安大检查:公司领导、部门有关人员及单位有关人员参加。2、日常平安检查:公司分管平安领导、安监科全体人员、调运科、综合办公室、各单位分管平安领导及安监员参加。四、平安检查的时间:1、月度平安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2、日常平安检查每周一次,采取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地点检查。其他专项检查随时进行。3、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坚持每日平安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建档。五、参检人员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要高标准、严要求,完全彻底、按照平安管理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对查出的平安隐患及存在平安问题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