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次请求尽快妥善处理 请求尽快处理移民小区建房地基的 报告 我们是黄丰桥镇移民小区地基的购置户,现集体向你们领导反映情况,请求尽快处理移民小区建房地基。 为搞好黄丰桥镇移民小区开发工程工程,202223年下半年,经黄丰桥镇人民政府,小田组协商同意,将黄丰桥镇市场内21空地基出卖,其中坐向左侧地基(现新市场左侧a区)由我们购置。地基订价由政府统一确定,同时期同类的地基均为9.5万元/空,其中政府财政所按6万元/空收取建房规划、占地等费用,小田组按3.5万元/空收取地基款。我们按上述收费标准分别向政府财政所、小田组全额缴纳地基款,并向政府城建办交了建房申报的材料(用地申请、建房用地申报表、受理申请
2、等)。政府城建办受理后,曾对地基进行了放样,我们一度满怀信心地着手建房并为不久将迁往政府指定的移民小区而兴奋,但不知何故,一直拖延至今都未见丈量地基。期间,我们先后屡次找过城建办,每次都是一句话:“地基审批还没下来,一旦下来,就会通知你们丈量地基的。更令我们想不到的是,在我们焦急等待了近两年后,今年0月31号,黄丰桥镇政府一纸通知称,将购置建房用地的费用全额缴纳到镇财政所,如不按期全额缴纳,镇政府视你本人自动放弃购置建房用地权。 政府这种“变脸的行为,从头到脚给我们泼了一盆冷水,我们在气愤的同时,不得不向政府提出一些质疑: 一、202223年下半年,我们已经在政府将地基订价后,一次性全额缴纳(
3、清)建房用地的费用(包括缴纳小田组的地基款),为何现在又来一个“全额缴纳。 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行政许可的法定时限为20日(特殊情况不能超过30日)。在我们办理建房用地申报手续到 现在(近两年的时间),为何仍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我们了解到,黄丰桥镇农贸市场的扩容改造(扩建立项)于2023年4月1日,已经XX县区发改局批复,扩建工程即将开工。由此引发市场内地基升值(涨价),现政府在市里将地基批下来后,召开联席会说要涨价,我们购置的a区地基每空补20万元,还下达通知在2023年11月2023日前交清涨价局部,否那么视放弃建房用地权。我们不理解,当初政府针对我们所购
4、置的地基,纯属是开发移民小区用地这种民生工程,难道是政府因现在农贸市场的扩容改造而带动地基的升值,意欲在其中牟取一定的利益。 现在的26万元/空(两空为52万元),这是一个天大的数字。要知道,我们农民(困难户)多年辛苦劳作,好不容易积攒了几万元,再跟亲戚朋友东凑西借一点,才把当初的建房用地费用全额缴纳。现移民小区民生工程转眼成了“商业行为,我们不理解且无法接受。我们认为,移民小区的地基是小田组的集体土地,没有XX县区国土局的行政征收,当初也没有通过竞标拍卖,通过政府的订价,我们完成全额缴纳建房用地费用(包括缴纳小田组的地基款)后,协议(合同)已生效且已实际履行,我们无须再缴纳任何费用,相反,为维护协议(合同)的严肃性,维护政府诚信于民的良好形象,政府应履行相关义务。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特向各位领导具书报告反映情况,目的是让你们领导对此事引起高度的重视,防止出现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恳请你们领导慎重研究考虑,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特此报告。 报告人: 2023年月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