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盛世蔬菜种植专业合作批准书 关于XX市盛世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 编号:哈(外)设农批2023年003号 巨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为XX市盛世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的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有关资料收悉,该工程用地经报XX县区政府批准同意,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该工程设施农用地的建设及用地申请提出以下意见: 1、该设施农用地坐落在XX县区巨源镇前进村,土地所有权人是前进村农民集体.占地2720239.3平方米(占用耕地2720239.3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占地25740.3平方米(占用耕地25740.3平方米);附属设施占地1339
2、.0平方米(占用耕地1339.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图。 2、经审核,该设施农用地建设及用地方案符合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温室用地有关要求,现予批准同意。 3、设施农业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建设,应采取架空或预制板铺面隔离等保护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生产设施确需配套建设简易生产看护房,其单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看护房不得建二层及二层以上(含地下室)。附属设施如果建成永久性建筑,按建设用地补办用地审批手续;附属设施占地超过规定比例的面积,按违法占用耕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乡(镇)政府要采取施工放样、工程监管、竣工验收等措施,对
3、设施农用地全程管理。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严禁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餐饮、宾馆、娱乐、房地产等非农业建设和经营性开发。 5、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需对选址、用地规模等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审核,原批准通知书撤销。 6、本设施农用地用地时限自接到本批准通知书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如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请在到期前3个月重新提出审核申请。 7、设施农用地使用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或因生产经营者自身原因终止用地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设施占用的耕地及时复耕,对附属设施占用的耕地及时复垦。负责复耕或复垦的农业经营者,必须在设施农业生产活动终止用地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且恢复到原有土地等级标准和耕作条件。 8、工程建设如涉及环保等相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XX市国土资源局道外分局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XX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区农林畜牧兽医局、设施农业生产经营者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