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工程投资管理方法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工程投资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标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工程投资活动,提高投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及其实施细那么,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授权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中的“投资工程,指授权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股权投资、第九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使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借款、债券等,
2、以及使用集团公司拨付的注册资本金和企业自有资金或其他资产、银行贷款进行的投资活动。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且不超过二级子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固定资产净值5%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维修、技改及设备购置工程由工程申报单位自主决策并实施,但国家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债券、基金、信托产品等证券类产品不适用本方法。创投类工程,上市类资本运作工程管理方法另行制定。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工程申报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二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子公司。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依据其适用法律、其上市地的上市规那么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无需提交该上市公
3、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工程,暂不适用本方法规定的决策程序;但其内部决策时参考本方法规定的工程审核标准。各二级子公司、集团公司派出上市公司董事应当依法促使上市公司修改其法律文件,以适用本方法的各项规定。第二章投资管理机制第五条投资工程和集团公司对投资工程的决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那么:一符合国家开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二符合集团公司及本企业开展战略与规划;三符合业务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四符合主业方向,技术先进,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五有利于打造产业板块、推动集团公司协同开展,实现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七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
4、资能力相适应且在本企业年度投资预算规模范围内;八良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不同板块实行差异化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原那么上不低于同期长期贷款利率上浮两个百分点;产权收购和长期股权投资工程,原那么上要求投资一年完整会计年度后的年投资回报率权益净利润/投资本钱不低于10%。所有投资工程均要求工程投产后五年经营评价期内,经济增加值EVA之和为正值;九严格控制非主业工程投资;十除上市公司之外,严格控制二级子公司不含以下层级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第六条集团公司对系统内所有投资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是投资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对投资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第七条工程申报单位负责工程投资
5、的年度投资方案的拟定、工程前期论证、工程的申报、批复后的工程实施。第八条各二级子公司的第一经营责任人是投资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工程谁投资谁负责。第九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法会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集团公司的工程进行初审,各职能部门职责见第二十八条,投资管理部门汇总初审意见后上报集团公司领导进行决策。第十条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建议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大委是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审批的决策建议机构,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的决定并依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建议委员会议事规那么以下简称重大委规那么对重大投资事项进行评估审议。第十一条董事会是集团公司工程投资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根据授权管理制
6、度的相关规定,对其权限范围内的工程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对投资工程采取授权受控管理,依据二级子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过往投资业绩、企业运营状况,每两年对符合条件的二级子公司进行授权,在授权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工程类别、投资限额内,且不需要集团公司提供资金或担保的,允许二级子公司自行决策,报集团公司备案。被授权投资工程的备案要求及被授权的二级子公司见本方法附件7的规定。经授权二级子公司自主决策工程,二级子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流程,按照本方法规定的管理标准对工程进行审核,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予以实施。二级子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发生重大投资失误、企业经营管
7、理情况恶化或有其他重大违规情况的,集团公司将收回其投资权限及备案资格。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实施的投资工程,由集团公司成立的工程工作小组通过投资管理部门履行集团公司审批程序;二级及以下各级子公司实施的投资工程,由二级子公司统一报集团公司审议。第十四条投资工程的决策管理分为申请立项和申请投资两个阶段,获得立项批复前方可进行可行性研究,获得投资批复前方可实施投资。符合集团公司主业,自筹资金,前期工作研究深度到达投资决策要求的工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程,可以直接上报集团公司申请投资:一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及投资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下常规的清洁能源发电工程及绿色建筑工程,及市政根底设施
8、建设工程;二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可以并表的股权投资工程。第三章投资工程审批第一节立项审批第十五条为了减少投资盲目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立项着重于从战略、行业、业务布局、市场、工程边界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参照已投资过的同类工程的执行情况、各项参数及经济指标。工程申报单位应按照本方法要求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集团公司提交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第十六条立项申请应提交工程立项申请报告和工程建议书。工程建议书为工程单位进行前期调研后的阶段性总结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程根本情况;二工程投资的战略意义;三工程的技术和方案初步可行性论证;四投资估算及效益初步测算;五下一步工作方案和
9、根本预算;六需要落实的相关工作。第十七条投资管理部门参照本方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决定是否予以立项。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决定结果向工程立项申请单位下达是否准予立项的批复。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同意立项的工程,工程申报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法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程立项后的审计评估、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等工作。第二节投资审批第十九条工程申报单位在未发生任何实际投资行为之前,应备齐以下资料报集团公司审议决策:一工程投资申请报告及投资工程信息表附件1;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类工程;三商业方案书适用于股权投资类工程;四集团公司科技管理
10、部门出具技术评价结果;五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审计报告,经二级子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和经集团公司产权管理部门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适用于产权收购及股权投资类工程;六资金筹集方案和还款方案的可行性分析;七工程风险评估报告;八有关合同协议草案,其中有工程合作方的公司章程及相关的合资合同应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门专项审核;九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状况;十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意见;十一工程负责人的资格及能力等;十二政府的有关许可文件;十三同类型工程的自评报告或后评价报告。第二十条投资管理部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及是否需要外聘机构或专家出具意见,无
11、意见的视为符合申报要求。对集团公司新涉足的领域及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工程和超过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工程,投资管理部门应视情况建议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或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工程进行审核。第二十一条资料提供完整合规后,投资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法律风控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职能部门3个工作日提交部门按职能的审核意见,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投资管理部门7个工作日内汇总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工程申报单位进行反响,并完成签报会签报送集团领导完成工程资料审核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各职能部门审查角度参考第二十八条,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事宜的应有资本运营部门的审核意见。投
12、资管理部门将符合集团公司根本要求的工程上报集团公司领导,进行内部审议或审批程序。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领导决定工程提交重大委审议的,重大委应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重大委规那么进行审议,并提出决策建议。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领导将工程提交集团公司决策机构后,如需以会议形式审议的,投资管理部门应将相关工程资料及前期审议、决策情况提交办公厅,由办公厅向相关会议提交议案资料。第二十四条根据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集团公司进行投资工程的决策。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机构的决策意见,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下达批复文件。第二十五条工程获得集团公司审议通过后,按规定需报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应按照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等必要
13、程序。第四章投资过程管理第二十六条在投资工程上报集团公司审议决策之前,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应对工程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第一经营责任人对其决策意见负责。工程申报单位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必须满足本方法要求。第二十七条工程获得集团公司批复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部门职责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第二十八条除投资管理部门外,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在投资过程管理中的职责如下:一财务管理部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负责对资产评估报告,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案及财务测算等进行审核,在工程执行过程中按照集团公司批复拨付资金,完成对资产评估报告向国资委报备等相关工作,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二企业管理部
14、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依据工程申报单位现有资产的运营状况,及申报工程对运营状况的影响提出管理建议加强运营、经营业绩考核等的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三法律风控部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涉及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对潜在风险进行判断,结合工程申报单位已完成工程后评价情况提出建议;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对发现的风险进行提示;组织开展工程后评价相关工作。四资本运营部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并购工程的交易结构等提出专业意见,对有上市方案的工程,研究其可行性,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对有上市方案的工程,进行跟踪指导。五人力资源部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涉及到职工持股、股权鼓励、薪酬体系、考核机制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在工程执行过
15、程中,对高管人员的派出等事项进行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六科技管理部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拟投资工程技术工艺的可行性、先进性出具评价意见,对拟投资并购企业的知识产权、科技研发团队、研发机构等情况进行评价;在执行过程中对企业的科技成果的形成及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进行指导,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七审计管理部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审计的财务报表提出复核意见;在执行过程中对重点工程进行专项审计,提出管理建议,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八基建管理部门,结合工程申报单位已建在建工程的执行情况及经验教训提出审核意见及管理建议。在工程执行过程应依据集团公司根本建设管理等制度的规定,加强概预算、招投标、工程质量、工期、建设本钱等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第二十九条为加强工程的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二级子公司应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季度将工程进展情况书面报送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未按期上报的公司将视情况要求其整改,对整改无效的,将限制其上报新工程。第三十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以下重大事项,工程申报单位应立即暂停出资并书面向集团公司汇报,由集团公司决策,决定是否继续投资:一投资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