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大学信息技术中心首问负责制 工业大学信息技术中心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效劳对象到达或致电信息技术中心,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办、承办的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中心范围内第一个接受效劳对象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询问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遵循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那么。首问责任人耐心听取效劳对象的陈述,并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制度规定,认真负责地解答或处理。 第四条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且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应当立即办理;手续不齐全、不能立即办理的,要说明原因,按一次告知制要求予以告知;属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规定不能办理
2、的,首问责任人必须明确答复,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条效劳对象所提问题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或其所在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耐心解释,并帮助其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或告知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经办人员联系不上的,及时记录效劳对象需办事项及其联系方式,并尽快转交经办人员回复。 第六条效劳对象所提出事项一时难以答复或需请示、协调的问题,首问责任人请效劳对象留下联系方式,并约定答复方式与时间,经请示、协调后,再予答复。再予答复时间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 第七条本中心设立来电、来访登记簿、网上登记等,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及时填写。 第八条首问责任人要熟悉本中心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接待效劳对象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