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建立单位的主要平安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商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立工程现场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费。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材料、气象和水文观测材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材料。3、履行合同商定工期。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强迫性标准规定。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置、租赁、使用不符合平安施工要求的平安防护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备和器材等。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立工程工程施工平安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展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平安消费治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