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我市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等中心领导同志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提升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水平,确保烟花爆竹批发与零售单位的经营平安,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平安根底建设。 1.连续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平安标准化创立工作。我市4家批发企业已有2家通过烟花爆竹平安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另2家也要乐观创立。通过烟花爆竹企业平安标准化创立,进一步提高企业平安生产根底条件,标准平安生产行为,推动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
2、责任,提升企业平安管理水平。 2.加强平安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的平安意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平安生产,把“平安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培训工作确实定(安委(2023)10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要求,做好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人员和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的平安培训工作。 3.催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严禁销售、购置和承运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烟花爆竹产
3、品。要对信息系统内批发企业的出入库状况进行查询与管理,并在日常检查中进行抽查核实。 4.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严防先天性平安隐患。连续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改进仓储设施,提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平安条件。切实落实设计、施工、监管等环节的平安责任,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严格日常监管执法。 5.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乡镇政府烟花爆竹平安监管的职责,明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主体责任。通过电视播送、报刊等媒体广泛宣扬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学问,推动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履职,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引导宽敞群众自觉抵抗并乐观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6
4、.抓好监督执法规划的落实,乐观联合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包装标志、流向登记等不合格的产品,依法收缴销毁;对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依法实行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以及屡次觉察同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峻的,依法撤消相关许可证照,维护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7.开展平安监管工作督查和考评。适时对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措施落实状况进行督查和考评,指导乡镇(街道、园区)正确理解和把握烟花爆竹平安监管的工作要求,关心基层解决工作上的突出问题,督查和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平安生产综合考核的参考依据。 (三)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8.抓住批发公司这个源头,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非治违。批发公司必
5、需从正规的厂家进货,与零售网点签订购销合同,严禁向无证网点送货。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平安与质量标准,坚决打击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查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急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等违法违规行为。 9.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各乡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要严把许可初审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上报,并严格依据烟花爆竹布点规划进行审批,把握数量。对存在“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网点坚决取缔,不得换发证。严格遵守安监总局令第65号要求,确保门店之间的平安距离,确保不形成连片经
6、营。依据省局出台的标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指导意见,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平安监管事前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谁许可、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10.开展零售网点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形式的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平安距离缺乏、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一律关闭。严峻打击无证销售,疼惜合法经营。坚决打击和制止零售网点超量储存、异地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非标产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准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网点要撤消其经营许可证。 11建立完善“打非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平安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跨区域跨部门“打非治违联动机制、平安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公安、市场监管、交运、供销联社等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产品质量、包装标识及运输等相关环节的平安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并严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