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平安部门职责 一、学校平安专职干部的平安职责: (一)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落实学校平安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平安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平安工作方案。 (二)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平安工作的方案、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三)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平安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平安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平安。 (四)学校内发生平安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
2、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平安。 (五)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学校年级主任、班主任平安职责: (一)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平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平安。 (二)根据学校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平安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平安制度和平安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平安提出明确的平安要求。 (三)年级主任要安排好上午课间操和下午晚自习的楼梯值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
3、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四)年级主任、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平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五)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六)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说明情况。 (七)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及时通知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平安。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