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思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构建劳动和谐关系的根底,是一项涉及人员较多,领域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联动。一方面,农民工自身要学法、懂法、知法,善于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部门在履行职能职责时要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前置事项预以审查。 注重宣传教育,把普法工作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工会要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xx省企业工作集体协商条例、xx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条例作为普法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对农民工经济上的附属和人格上的附属的认识误区和农民工不会维权、不善于维权的问题。推进平等协作劳动关系
2、的进程。 注重部门联动,把办理相关手续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方面,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开展改革、环保、平安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催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xx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方法预存工资保障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对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审查。对未足额预存工资保障金或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达2个月的施工单位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实施单位派驻的现场代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期向资金拨付单位报告。各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时应当时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后在施工范围公示,催促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充
3、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引领作用。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应侧重加大对非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注重信息沟通,把招投标、企业评优评先、政府奖励扶持政策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一方面,工程实施单位发布招投标公告时,不仅要对企业资质、工程完工期限、工程质量提出条件,而且还要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提出相应条件,在评标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依法依规企业为中标人。另一方面,政府奖励扶持兑现,综合部门评优评先应优先考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鼓励依法依规经营企业,鞭策违法违规企业。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