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政教处范文之老师体罚学生的治理措施 二中老师体罚学生的治理措施为加强学生人身平安治理,矫正个别老师的过激行为,标准师德师风,做到“一切为了学生的效劳主旨,特制定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治理措施。1、全校教职工要保证“一切为了学生的效劳主旨,以爱学生为准那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每学期由学校校长在全校第一次集会作出承诺:任何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全校领导和班主任在校期间不得体罚任何学生,只对犯错误的学生进展说服教育,和学生家长沟通,共同教育治理学生。4、全校老师在上课期间不能在课堂受骗众凌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后勤职工或效劳人员对学生进展保护,不能粗暴凌辱、体罚学生,老师家属不能有恶意攻击学生人身的言行。5、关于以上出现种种体罚学生现象,如出现情节特别严峻,造成学生人身事故,当追查当事人责任。对给学校造成一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教职工,给予停发工资,留职反省;对给学校造成一千元以上,阻碍学校声誉的教职工,给予停发当月工作量,并调离其工作岗位;对给学校造成1千元以下经济阻碍,将对教职工进展100元经济处分;未造成经济阻碍,但有其他负面阻碍的老师在当月工作量扣除10元。如是老师家属,将追查老师本人责任,处分方法如上。6、学校每月值日领导对老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进展检查,如每觉察一次,在工作量中扣除5元,并在校务日志上作好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