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建制垃圾督查工作汇报 202223年12月28日,东方今报刊发题为乡镇垃圾中转站几乎成摆设的文章,对我市局部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未能正常运转进行了报道,中国播送网等网站进行了转载。对此,副省长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报道中涉及我市的县镇、县镇、县镇、十八里镇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对通报情况高度重视,责成市城管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全市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现状情况进行督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督查中发现,全市34座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仅有7座正常运行,其余27座垃圾中转站因各种原因而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所配备的34辆机动车、68辆电瓶收集车除金明区一辆电瓶车因电瓶故障待修外,其余车辆尚可投入正常运行。 7座能够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分别是。其余6个镇的垃圾中转站有专人值守,能够按要求建立运行管理记录并悬挂各项规章制度。 27座停滞或半停滞的垃圾中转站分别是。以上27座停滞或半停滞的垃圾中转站仅有少数能够按要求悬挂规章制度,但均无人职守,未建立运行管理记录。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从目前各县、区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未按要求建立与建
3、制镇垃圾集运系统相关的组织机构和长效管理机制。设施、设备疏于管理,不同程度出现丧失、损坏等问题。34辆平移式垃圾车均未到交管部门登记,个别车辆被挪做它用。 (二)运行资金不到位。各有关县、区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运行费用配套及管理经费均未按要求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职能部门责任不明。各有关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至今仍未将设备完全移交给城管部门,导致两部门相互扯皮,工作热情不高,解决问题主动性不强,主体责任不明确。 为确保已建成的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下一步,各有关县、区要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特别是要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那么,参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结合实际,落实好人员配备,抓好人员、车辆的管理。各有关县、区政府是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监管的责任主体,县、区、乡镇政府、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县、区城管部门是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的监管部门,每月要对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市城管局、环卫局。各有关县、区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稳定运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