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产品质量平安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顿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结合202223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成果与经验,特制定2023年畜产品质量平安整顿工作实施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开展观,在实施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顿的根底上,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产业持续开展,实现全
2、县畜产品质量平安状况的进一步提升,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平安。 (二)总体目标。在202223年工作的根底上,通过一年的努力,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瘦肉精等违禁兽药残留检出率保持在0.3%以下,兽药gmp后续监管面到达20230%,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保持在20230%,全县要根本完成兽药经营企业的gsp验收,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动物产品报检受检率达20230%,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20230%,对规模以上养殖场的监管面达20230%,协助奶牛饲养行业进一步完善牛奶质量企业自律行为。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免疫率常年保持在2023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到达农业部要求。进一步
3、完善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组织机构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县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整顿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刘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三、工作职责 (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基层畜牧兽医站配合 1.负责对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行为的企业、经营户、养殖场户进行查处打击,检查面达20230%。 2.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国家明令禁止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进行查处,
4、检查面达20230%。饲料、兽药及药残留专项整治由县局统一组织实施。 3.定期与不定期对猪、牛、羊等规模养殖场的投喂品进行检查,检查面20230%。 4.负责对餐厅、大型食堂、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销售加工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的行为进行查处,检查面达20230%。 5.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完成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瘦肉精普查及日常检测目标任务。 (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基层畜牧兽医站配合 1.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及建立健全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档案。 2.做好畜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畜禽档案。 3.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监测。 4
5、.做好奶牛结核病、布病的监测。 (三)局生产流通股牵头,基层畜牧兽医站配合 1.做好畜牧养殖业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养殖户建立和完善养殖档案。 2.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人员的落实,协助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四)基层畜牧兽医站 1.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2.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3.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各项整治及日常检测任务。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3月31日) 根据xx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市畜牧食品局2023年畜牧食品系统食品平安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xx县畜产品质量平安
6、整顿工作实施方案1/2,并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2023月31日) 一是加强检验监测。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违禁物质及残留监控方案,重点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畜产品生产企业、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畜牧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在完成市局下达的检测任务外,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加大抽检范围和数量。二是加强查处曝光。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药物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查,针对执法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平安、省局深
7、化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和2023年畜牧食品系统食品平安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局相关股室、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将畜产品质量平安整顿情况进行总结,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023日前将畜产品质量平安整顿工作全年总结和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畜牧食品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相关股室、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商务、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二)加强信息报送。相关股室、镇畜牧兽医站,要定期向县局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在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同时,制定了应对媒体对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