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XX县区委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镇党委研究,现就我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镇党委和全镇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镇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
2、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开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镇党委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 3.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
3、从政教育,抓好政治品德、思想品德、为政官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五德教育,推进富有地方特色的廉政和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气氛。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 5.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6.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处访,坚持党委成员信访包案、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7.支持查办案件。优化执纪执法环境,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
4、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查办腐败案件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8.推动源头治理。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9.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住址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0.严格检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中督导、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集
5、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委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同级纪委和下一级党委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地方、单位负
6、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催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6.带头作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刚,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
7、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育,催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那么,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各级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
8、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松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下一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
9、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和上级纪委报告。 4.强化执纪监督。依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催促整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5.深化教育预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展厅)、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警示教育报告、学习警示教育资料。筑牢思想防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修订完
10、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健全保障制度 执行好相关制度。镇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XX县区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会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由镇党委会成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村主要负责
11、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时,由纪委负责同志约谈村、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 强化责任追究。对本村、部门出现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党组织及班子相关成员应承担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内容总结(1)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3)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4)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