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司(煤矿)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开工作案 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骆惠宁书记提出的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和楼阳生省长提出的“四铁工作要求,全力抓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XX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字2023114号)和XX县区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沁煤发2023106号)文件要求,现就在全矿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开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全矿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涵盖所有管理层级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矿自身实际,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3、; 4、矿井采掘接续、生产布局(水平、采区、工作面个数)主要生产系统、生产方案、安全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规程标准和设计; 5、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功能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 6、瓦斯、水害、火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是否落实; 7、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8、是否存在“四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不涉及抽采达标煤量)不平衡和掘采严重失调; 9、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超区域范围建设; 10、是否存在非正规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据代采、隐瞒作业地点、未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突出危险性鉴定、从业人员素质不达标。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3月至12月)。
4、对照重点整治内容,不间断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同时,要在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底上,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36号)有关要求,于2023年3月、9月由安全科牵头各科、队参加各组织一次自检自改,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编制自检自改报告并上报县局。 2、第二阶段。(2023年4月至12月)。迎接市公司和XX县区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检查阶段。 3、第三阶段(2023年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督查1次)迎接省煤炭厅和山西煤监局检查阶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行开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全面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与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安全根底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纳入检查方案。要用好公示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确保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取得实效。 3、严格落实自检自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凡发现专项行动走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