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质监局气瓶充装单位平安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平安管理,标准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行为,保证气瓶的使用平安,根据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那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县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气瓶充装环节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特种设备平安大检查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气瓶平安使用关。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本次主要检
2、查全县气瓶充装站资源条件、平安质量体系的制(修)订和运转以及报废气瓶处置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检查时间自即日起到年2023月20日结束。 检查方式是首先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根底上,各科室、队组织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站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催促充装站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各科室、队要催促辖区内气瓶充装站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资源条件、平安质量体系的制(修)订和运转以及报废气瓶处置等情况开展。催促气瓶充装站加强对过期钢瓶的管理,建立健全气瓶台账、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和报废气瓶。气瓶充装站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认真填写
3、气瓶充装单位自查记录表,各科室队于6月23日前将企业自查表报送特监科。 2、开展监督验收工作。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根底上,各科室、队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指南的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气瓶充装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气瓶及其它特种设备是否办理注册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以及超期气瓶,对报废气瓶的处置等情况。执法人员认真填写气瓶“两站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9月28日前将监督检查相关材料报送县局特监科。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充装行为。各科室、队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充装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充装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未按期改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发现的无证充装单位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隐患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保证气瓶充装平安。 各科室、队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于6月23日、9月23日前将气瓶“两站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报送县局特监科,2023月20日前将“两站治理工作验收情况和总结报送县局特监科,汇总后上报市局。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