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评民议纠错制度的调查汇报 纠错机制好比人体的免疫系统,有了它,一个人才能健康地生存。对于一个执政党,有了纠错机制,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执政地位才能稳固。对于一个干部,有了纠错机制,才能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能够及时纠正。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政党难免犯错误,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纠错机制,使错误一出现就能及时被发现、制止和纠正。近年来,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群众切身利益和关心的热点问题,探索建立了民评民议纠错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调动了群众参与建设开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的主要做法 在探索中,以找错、析错、
2、纠错、防错为目的,突出民评民议这个关键环节,形成了操作简便、运行有效的纠错机制,表现为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评议范围。评议范围包括。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党务村务公开,公益根底设施建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党员开展、后备干部的培养,村干部的考核、撤换或罢免,惠民政策的落实,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是扩大参与主体。改变过去清一色干部参与的局面,吸纳各方面的群众代表参与。主要有联村乡镇干部、驻村县乡“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评议事项直接利益关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主要抓住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关键环节。事前,广泛听取群众对决策方
3、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做到决策与村情相结合。事中,群众全面了解执行方案是否按规定落实,哪些方案还需要适时调整,建设质量是否有保证等等。事后,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看是否到达了广阔人民群众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进行质询和问责。 四是畅通参与渠道。各乡镇、村、社区立足乡情村情社情,大胆创新,探索出了“一事双评、“三双一质询、“村务恳谈和“重大村级事务票决制等群众参与的具体方式,丰富了群众参与的渠道。 五是群众全程参与。召开评议会前,要将有关详细情况向群众公开公布,使群众充分了解;会中,干部必须如实向群众报告工作,群众有权对不满意的事项提出质询和质疑,相关人员必须给予答复;会后,群众有权监
4、督会议精神的落实,相关人员必须按群众要求认真整改。 六是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公开公示制,对将启动的评议事项,提前一周公布有关情况,对评议的结果及时公布。建立会议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常规事项按月、季或年初、年中、年末统一进行。建立评议程序:公告干部报告工作参会人员讨论和质询相关人员进行答复参会人员表决公布结果。建立保障制度,乡党委政府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年终认真考核,对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村、社区干部严格问责。 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的成效 乡村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以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创造力得以发挥,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增强了,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活力,加快了新农村经济建设步伐。 一是群众的民
5、主权利得到保障。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监督权得以真正实现。黑山村肖有志在村民议事会上填写满意度测表时说:“这下村干部和包工头就不敢乱来了,我们群众只要看到哪儿质量不过关,就给他来个不满意,就过不了关哟。跃进村村民代表李成清说:“确实过去村里有一些政策没有公开,我们不了解,就到处去问,现在好了,什么政策,都要给我们宣传,村里不管什么都要通知我们去协商,我们真正的能够自己做主了。粉壁乡中心村“三双一质询的实施,使村民对村干部和村级班子由背后的“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向台前主动建言献策转变。 三是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使群众的合理意见得到采纳,使干部得到了群众的
6、信任,激发了干群干事创业的活力。岩口乡方山村推行“村务恳谈机制,把开展什么、如何开展的决策权交给群众,进行集体决策,推动了产业开展,吸引回乡创业青年,盘活了红旗茶场闲置资源,修通了上山公路3.7公里,维修厂房15间,堰塘治漏1口,带动周边农户开展生猪、土鸡养殖、培育养殖大户14户,开展了食用菌产业,建成了无公害茶叶、中药材、蔬菜生产基地。四是社会稳定好转。民评民议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老百姓有地方说话,老百姓的话有人听,老百姓的事有人办理,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过去,老百姓因为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和方案生育扶助等政策信息不了解,经常上访。现在,党务、政务、村务透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7、、监督权得到真正保障,一些矛盾可以化解在村内。实施“一事双评一年来,信访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5%;岩口乡实行“村务恳谈以来,参加村务恳谈的群众已达2500人次,处理各类纠纷230次,解决群众疑难问题80件,该乡三年来无市级及以上信访问题发生,也没有出现任何平安事故和刑事案件。 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还需改进的问题 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能够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能够减少决策失误,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制度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是参与的人员构成还有待优化。由于参与的主体构成比较单一,特别是缺乏专家和专业人士的参与,可能致使某些决策虽合民意,但未必科学可行,决策失误的风险
8、仍较高,纠错机制还存在“失灵的可能。 二是群众的权利保障还有待加强。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还不充分。何事要议、何时评议、如何评议,决定权往往在干部,群众被动参与,适用范围目前还局限于村和社区,在乡镇及更高层面推广运用不够,在真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群众的参与能力还有待提高。受历史、现实及经济开展水平的影响,群众参与管理的能力参差不齐、水平有限,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多,农村精英分子流失严重,致使群众整体参与能力逐年下降;还有些人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事不关己不愿建言献策、缺乏相关知识胡言乱说,不起多大作用。 四是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建立的纠错机制还初步探索阶段,积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制度体系尚不够健全,亟需进行修改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不迅速跟进,可能导致纠错机制最终成为摆设。 上述的这些问题需要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得到解决,但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蕴含的乡村民主治理追求值得我们充分肯定。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