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土地平台运作工作意见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标准市区土地市场运作,提高城市土地经营水平,更好地发挥土地参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区(包括天宁、钟楼、戚墅堰、新北、武进区)土地市场统一运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出让规划编制 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财政等相关部门,依据我市国民经济进展状况和市区房地产进展形势,结合经营性开发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市区土地供应区位和供应量,会商各区政府争辩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规划实行总量把握,分武进区、新北区和中心城区三局部编
2、制并分别把握,各区域超过供地规划总量出让土地,必需另行报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应建立各区域经营性用地出让统计表,对出让总量进行动态统计和状况通报。 二、统一出让方案审批 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案一律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新北、武进区按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标准编制供地方案,报所在区政府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供地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三、统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信息 市区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在市级以上媒体上进行公告。经营性用地出让公告必需在日报、土地市场网上刊
3、登,竞争性强的地块应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公告。 全部建设用地出让成交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公开的场所公布成交结果,公布的内容包括成交地块座落、面积、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等。 四、统一组织经营性用地出让活动 天宁、钟楼、戚墅堰区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活动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新北、武进区城区(区本级)范围内经营性用地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乡镇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由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强地块出让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一律按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断提高土地出让的公开透亮度。要广泛开展土地招商引资。土地出让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不断标准和优化土地公开出让行为,土地出让方案一律报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土地出让合同一律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为便利操作,武进、新北区的土地出让合同可由市国土局托付所在的区国土分局签订,加盖市国土资源局印章。土地出让后要严格按出让合同的商定执行。各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出让地块的正常开发建设。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准时交付土地,准时收缴土地出让金,同时确保政府的各项承诺履行到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