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本村村容村貌物环卫管理,维护村容整洁,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创造文明优美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保持文明的荣耀称号,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 2、不准乱搭建、乱摆设、乱挂广告,有碍村容,建者除责令去除外可处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3、不准在村巷道、空旷地搭设摊档、堆放生产生活杂物,各户必须自备垃圾容器,但不准放在巷道里,违者除限期改正或去除外,并处于50元以上202300元以下罚款。 4、不准在村里乱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里,违者处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5、不准在
2、村中设置饲养经营性质的家禽、家畜场所,要养猪要离村偏远地方及离东深河1公里,并要做三级化粪池,违者除限期撤除外,每栏可处2023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村民如需养狗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按时注射防疫狗针,进行拴养,如狗咬伤人,狗主按有关规定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6、不准村民住户在村中经营电焊铁门、窗等工程,有碍村民正常用电和噪音影响村民健康,违者限期撤除外,并处以300元以上202300元以下罚款。 7、不准在村内设置杀鹅、鸡及烧烤、麻辣食品加工场所。因加工场所不卫生其加工气味污染严重,违者除撤除外,并处2023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8、村民住户要设置厕所,一定要做三级标准化粪池,不能直通,一经发现,除责令撤除外,并处2023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9、不准村民住宅出租收购、拾生产和生活垃圾的人使用居住,违者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搬迁,并处以罚屋主2023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以上管理规定,由村委会解释并组织实施,自xx年7月1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希各村民住户共同遵守执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