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 争议商标: 类别: 注册号: 引证商标: 类别: 注册号: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 (含区号):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 (含区号):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 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否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填写此申请书(首页)时请认真阅读反面的填写须知,并应按照须知要求 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填写须知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 二款和第三款规定提出的对已注册商标的所有
2、争议裁定申请。 2.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出的商标争议裁定申请 须填写“栏目。 3.具体评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应按商标评审规那么 和所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 连此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局部商品或效劳申请争议裁定 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此申请书(首页)及有关材料需 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4.争议或引证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5.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 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其名称后填写其身份证件号码。 6.引证商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或多类别的,应选择其中一个填写
3、, 其他引证商标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 7.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参与商标争议活动的,应当指定 一人为代表人;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其在商 标注册簿中载明的顺序第一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 请人及其联系人或被申请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及 其联系人、联系 ,其他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应在 具体材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 权。 8.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 国的代表人办理商标评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 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 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 容。 9.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
4、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2023.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此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向商标评审委 员会提出对已注册商标的所有争议裁定申请时使用的文书样式。申请人中需按本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注册商标争议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 3、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 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局部商品或效劳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4、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 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5、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时,应在“事实 与理由中写明所引证的注册商标、类别、注册号及指定使用商品或效劳等内容。 6、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