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象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效劳能力和水平,县气象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公开政务效劳事项,全面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劳承诺制等。县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和承诺时限如下: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现场勘查时间除外;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防止危害探测环境的审批,承诺时限为13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专家评估的时间除外;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易燃易爆场所等限定场所,
2、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易燃易爆场所等限定场所,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委托检测时间除外。 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均不收费。 二、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各项职责,重点做好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管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权力。 严格执行气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使用行为,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三、增强效劳意识,提高公共气象效劳能力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不断完善效劳机制,提高公共气象效劳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 特此承诺,欢送社会各界监督,并对我们工作提出珍贵的建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