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公告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执业,按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部署安排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消防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二、检查对象(一)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公布的在XXX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备案和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含消防社会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及其从业人员;(二)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国家系统”录入但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
2、其从业人员。三、检查内容(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现场检查1.从业条件检查。对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急201988号,以下简称从业条件)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情况。2.公示信息检查。是否在其执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工作程序、执业守则、收费标准及依据、投诉电话等。(二)自2019年8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检查。重点查处以下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1.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2.出具虚假、失实文件;3.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保养
3、;4.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等直接威胁消防安全的情况;5.承接业务未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6.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7.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行为;8.冒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在技术服务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盖章;9.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存在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或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的情况。(三)系统平台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1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国家系统”、XXX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XXX平台”)中如实自主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并通过系统平台公示;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所有服务项目是否录入“XXX平台”,并将“XXX平台”规范出具的消防技术服务书面结论性文件上传“国家系统”;3.提供具体消防技术服务和在消防技术服务书面结论上签字盖章的维护、保养、检测、评估等相关技术负责人员是否已在“国家系统”公示。4.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核查机构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四、工作要求一要充分认清发展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大力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是消防监管改革的大势所趋
5、,也是减轻消防监管压力的必由之路。今后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继续加强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协作,形成内外合力,构建火灾隐患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二要增强规范行业发展的行动自觉。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线思想,主动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对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从业,切实健全质量管理和过程管控体系,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市消防安全保驾护航。三要坚决打击行业乱象,优化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消防监管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不能放松监督管理,也不能以管理者自居。要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执业、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切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