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承诺共5篇 关于认真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承诺书 采矿权人名称: 矿山企业名称: 开采矿种: 采矿方式: 地下开采 XX县区面积: 平方公里矿井效劳年限: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划定XX县区范围批准文号): 根据关于暂停煤炭矿山企业限期缴存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的通知“并国土资发【2023】 143号“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煤炭20条假设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23】 15号和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并办发【2023】 12号文件要求,从2023年7月1日起暂停全市煤炭企
2、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限期缴存和土地复垦费的预存。我矿暂时不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为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世纪金鑫煤业作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尽快筹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资金20.86万元,严格按照X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方法和XX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标准的规定,在依法批准的XX县区范围内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提出的措施,在本矿开采结束前按照批准的方案保质保量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进行延续或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XX县区范围时,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核定的标准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3、假设转让采矿权时,由受让人承揽所有治理义务。 4、在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并经验收合格。 5、如未按规定完成治理义务,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同意接受采矿许可机关的处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w公司承担,并不免除采矿权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