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平安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催促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平安措施,防微杜渐,从根源上消退平安隐患,建立健全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二、排查对象 在建和运行的石油自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道除外)。 三、排查内容 (一)在建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石油自然气管道项目核准、建设是否符合标准。 2.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构建完善的平安生产管理体系,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状况。 3.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应对台风、暴雨、高温、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平安生产方
2、案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建设状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4.石油自然气管道建设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平安教育、平安生产培训的状况。 5.施工现场平安措施落实状况,平安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状况,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6.施工现场危急生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贮、管理和使用状况。 7.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转变施工设计、简化工序流程、任凭压缩工期“抢进度状况。 8.石油自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平安状况。 (二)运行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县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管道疼惜职责状况,是否有特地部门主管,并建设有一支特地的石油自然气管道运行平安检查小组。 2.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大
3、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开工作方案、记录及相关台账建设状况。 3.石油自然气管道运营商是否建成一支特地的平安生产管理队伍,是否设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4.石油自然气管道运营商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5.运行管道四周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自然气管道疼惜法明文禁止的威逼管道运行平安的平安隐患及隐患排查整治状况。 四、实施步骤及支配 (一)企业自查(7月1日至7月10日)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管道企业依据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准时觉察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企业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管道疼惜主管部门,即县能源办公室。 (二)部门检查(7月11日至7月31日) 县发
4、改局、县能源办协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的管道平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乡镇、街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状况进行督查,催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平安措施,消退隐患。 (三)迎接督查(8月1日至31日) 管道相关企业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工作台账,认真预备接受省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管道平安状况开展督查。 (四)稳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底) 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成果,结合省联合督查组督查意见,依据既定目标,进行比照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平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生疏,快速开展行动。各
5、有关部门、单位和管道企业要认真吸取近段时间发生的几起平安生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本次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客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头脑糊涂,做到警钟长鸣。要快速做出部署,依据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石油自然气管道疼惜法的相关要求,争辩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地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平安重大事故零发生、平安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违法违规零容忍。 (二)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合作。县发改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准时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特殊是要做好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走
6、过场;县公安局要大力排查危害管道运行平安的不法行为,准时处理接受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自然气以及其它危害管道设施平安的案件;县安监局要抓好管道外部平安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检查石油自然气管道疼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状况,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并视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各乡镇、街道要乐观协作有关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催促检查,全面分析总结。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觉察的隐患和问题,要马上实行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临时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峻不能保证平安生产的单位,要责令停业整改。在整改活动暂告一段落后,要准时开展全面的分析总结工作,要借此次平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契机,建立健全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石油自然气管道运行、建设长治久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