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第一篇:1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更好的推动全省城市智能电表改造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对满足居民用户合理用电需求、增加用电选择权和加强电网建设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对全省范围内与电网企业按总表结算的合表用电居民小区,包括通过电网共用变压器、居民小区专用变压器供电,目前实行合表用电的居民小区的供配电设施移交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免费负责改造和改造后的运行维护,改造后执行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政策。 二、目标任务
2、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标准居民用电价格管理,按照省政府要求对既有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进行移交改造,电网企业将摸底后不愿意移交的小区名单转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负责协调,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从2023年1月10日起,对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小区,电网企业要统一按照抄表到户建设验收,杜绝新的合表用户产生。 三、工作措施 (一)电网企业在调查摸底的根底上,根据实际协商移交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那么提出改造方案,与愿意 移交的小区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建设单位)签订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 (二)小区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开发商)在向
3、电网企业移交时,应向电网企业提供全部原有供配电设施图纸,供配电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及其他有关协议、文件、发票等。 (三)改造完成后居民用电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政策,表箱前(含表箱)供配电设施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物业效劳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用电费(照明、水泵、电梯运行等电费)单独计量,严格按照相关价格政策向业主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并负责公共区域的表后维修养护责任。 (四)对不愿改造的居民小区,需由小区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建设单位)向电网企业出具声明书。 (五)对从发文之日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那么和相关建设标准进
4、行供配电设施建设,要做好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供配电设施和有关设计施工等技术资料文件移交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移交后的运行维护,从政策源头杜绝省内出现新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 本文件发布之日前已与电网企业签订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协议的小区,继续执行原协议。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电网企业作为居民小区户表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主体责任和改造后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平安责任。小区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建设单位)作为移交主体,要做好移交改造期间及改造完成后的有关配合工作。各地住建部门作为协调主体,按照电网企业提供的不愿移交的小区
5、单位名单,做好协调工作,特别是协调各区(县)政府组织街道办做好无业主委员会、无前期物业或开发商小区的移交工作。 (二)各地住建部门作为协调主体,要对此项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每月对电网企业转来的不愿移交的小区名单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协调,每季度要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省厅也将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通报。 (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电网企业每月要定期向当地住建部门告知移交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协调,共同推动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四)对物业不配合移交、电网企业不主动接收、接收后不及时改造的情况,拨打全省举报 029-63915842。 第二篇:关于开展两违用电户排查整治工作实施
6、方案关于开展“两违用电户排查整治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方法2023138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监管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修订)的通知(法202328号)文件规定,为了配合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标准用户用电秩序,坚决打击“两违用户非法用电生活、生产经营等特制定此方案,请各部门各督查组遵照执行。 一、“两违用电户(单位)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 成立“两违用电户工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部,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办公室负责编制“两违 用电 户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7、并组织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召开会议布置“两违用电户自查自纠工作,对无证无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单位)下发通知采取中止供电,待用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供 1电后予以办理恢复供电。 二、开展自查自纠时间:2023年月5日至月20日 三、排查对象: 县城及县城周边用电户、乡镇府所在地周边用电户,旅游景区沿线用电户。 四、排查内容: 对于20年以来报装用电户进行全面筛查,特别是新建设房屋、生产厂区、生产矿山、是否持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办理用电报装手续、是否签订供用电合同等。 五、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无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
8、)、无照(工商营业执照)用电户,要求用户提交证照,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证照的用户,下发中止供电通知书如期采取中止供电,待用户办理证照齐全后予以办理恢复供电。 在排查过程中属于我公司员工擅自为用户安装接线用电,但未办理用电报装手续的,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分,对于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将调整工作岗位。 六、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用电时间年限已久,排查工作量大,为了在短时间内完成排查工作,成立以下小组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组组长: 2成员: 检查范围。供电营业所辖区用电户、供电营业所。 职责。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方法2023138号)
9、、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监管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修订)的通知(法202328号)文件规定和以上排查内容、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开展工作。 第二组组长:成员: 检查范围。供电营业所、供电营业所辖区用电户。 职责。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方法2023138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监管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修订)的通知(法202328号)文件规定和以上排查内容、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开展工作。 第三组组长:成员: 检查范围。供电营业所、供电营业所、供电营业所辖区用电户。 职责: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3市国土资源执
10、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方法2023138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监管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修订)的通知(法202328号)文件规定和以上排查内容、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配合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在排查中认真填写排查表(见附件),排查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把排查表和排查过程总结电子版oa方式提交营销部处,以便汇总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备案。 八、今后防范措施 今后各部门、客服效劳中心、各供电营业所及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自治县水利电业客户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文件开展工作,严禁未办理报装手续私自擅自为用户接
11、线用电,标准用户用电秩序和用电行为,不在出现“两违用户用电现像,使公司用电户合法用电。 附:电业“两违用户自查自纠排查表 水利电业 2023年月日 第三篇:XX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细那么关于印发XX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实施细那么的通知 枣建字(2023)40号 各区(市)建设局、财政局、物价局: 为加快我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步伐,标准“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根据鲁建发(2023)2号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制定了XX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实施细那么
12、。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执行。 附:XX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实施细那么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XX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需求,更好地在供水事业中表达以人为本和优质高效效劳,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发20232号)和XX市城市供水方法(XX市人民政府108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以下简称户表改造)是指对一户居民在住宅以外公共部位安装一只
13、贸易结算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表计量、收费的改造工程。 第三条户表改造应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 (一)居民自愿,统一申请,集中受理原那么。户表改造工程实施应以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自愿为前提,对暂不愿进行户表改造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仍按原计量收费方式缴纳水费。户表改造工程申请受理,以原贸易结算总水表为根本受理单位,不受理缺户或单一住户的改造申请。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那么。户表改造工程实施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结合供水管网改造和市民需求,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分步实施。 (三)多方筹资,合理分担原那么。户表改造工程实施费用,采取多方筹资方式,由政
14、府、供水企业、住宅产权单位(或用水户所在单位)、用水户共同承担。第二章实施范围与受理程序 1第四条已建成尚未出售和在建的住宅,达不到户表改造要求的,由建设单位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要求实施改造前方可出售。否那么,当地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第五条XX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尚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结算方式,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城市居民用水户,均可实施户表改造: (一)直供压力能够满足顶层用户用水要求(不含二次加压供水)。 (二)原贸易结算总水表水费已与供水企业结清。 (三)无违章用水或违章用水已处结。 非单元式住宅、危旧住宅及规划三年内拆迁改造、用水户住宅内两只以上水表且不同意自行连接的不予改造。 第六条城市供水企业要根据户表改造任务,及时编制改造总体规划,明确改造的数量、时限和区域范围。按照总体规划制定年度改造方案,并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属于年度改造方案内的居民用水户,有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向供水企业提出改造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