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值班保障工作,结合值班工作的新状况和新问题,现对市民航局值班制度暂行方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民航局办公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白天值班自8:30-17:30;夜间值班自17:30-8:30(其次天)。 二、值班支配 实行局领导带班,各处室、各单位有关同志轮番值班。工作日期间局领导轮番带班,节假日依据原值班支配执行;值班人员分为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依据值班支配轮番值班。 三、值班要求 (一)带班领导值班时遇有特殊大事及特殊天气状况,要实行24小时在岗带班,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不在岗带班领导和不值班各处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其他值班要求依据市民航局值班制度暂行方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