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性质: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理层的最高行政决策机构。总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情况需要,总经理可以随时组织召开。二、参加会议人员: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是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等。党委书记、副总工程师(经济师)列席会议,专项议题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三、需要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主要有:(一)较重大的工作计划、经营和建设方案;(二)较重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三)聘用、解聘、奖惩非董事会直管员工;(四)提出所属单位经营者人选;(五)职工工资分配、调整方案、重要福利事项、年度考核鉴定;(
2、六)其他必须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四、议题的形成:(一)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等提出,由总经理确定。(二)议题确认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草案(或初步意见),必要时还要征求其他各方面的意见、邀请专家论证、提出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三)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策的草案(或初步意见),必须形成文件或打印文稿,并附上有关的政策、法律依据等背景材料,提前 3天以上交综合部,再由综合管理部 在会前发给与会者思考。五、综合管理部需提前 2 天以上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同时发给会议资料。六、会议主持人为总经理。特殊情
3、况下,可由总经理委托常务副总经理主持会议,常务副总经理未出席会议,总经理可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主持会议。七、议题的决定。一般议题,在讨论后,由主持人做出结论。重大问题的决策,须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必须由总经理做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八、会议指定综合部文秘为记录人,配备专用记录本,准确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入档永久保存。九、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的有关重要事项,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需报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上报董事会。十、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或三总师负责组织实施。十一、其他要求:(一)与会人员在会前应对议题进行充分研究和准备。(二)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和迟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要向总经理请假,请假的同志对会议的内容如有建议或意见,可在会议召开前向主持人提出。(三)原则上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一般不开无准备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