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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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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北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北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问: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答:2017 年 9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 号),提出了若干就业创业新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受惠群体进一步扩大。2018 年 2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出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 号),对原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新政,并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北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财政局制定北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明确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补助标准、申请条件、拨付程序、规范管理等内容,为全市管理该项资金提供制度依据。问:办法有什么新增补贴项目?答:新增对技师学院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鉴定补贴、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以及企业(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吸纳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劳动力的带动就业补贴。问:办法中有哪些补贴标准提高了?答:一是就业技能培训自主参加培训,取消了

3、原 33 号文对 6 个月内是否实现就业或创业的限定条件,将原先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 700 元至 1500 元提高到 1000 元至 1500 元;将原先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 800 元至 1800 元提高到 1300 元至 1800 元;将原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 900 元至 2200 元提高到 1500元至 2200 元。二是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加 IYB、EYB 的培训补贴由原来的 800 元提高至 1800 元;创业模拟实训的补贴由 300 元提高至 500 元。三是提高单位招用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扩大补贴种类,由原来的

4、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扩大到补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大额医疗补助和生育保险)。四是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将原先每人每月 900 元、1200 元的就业见习补贴提高到 1200 元、1500元。问:办法中有哪些受惠群体覆盖面扩大了?答:一是将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对象范围。二是将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2 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三是将求职创业补贴人群扩大

5、至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问:办法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方向有什么变化?答:本次调整了就业创业补助支出方向,增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对市场主体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到企业就业给予补助”三大内容,以更好地利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主体参与就业创业服务。问:关于职业培训方式有什么调整创新?答:针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出项目制培训方式,即允许各级人社、财政部门通过项目制方式整建制为五类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两后生”等重点扶持对象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通过项目制方式整建制为五类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去产能失业人员等重点扶持对象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提高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参训积极性,降低参训成本。问:办法对桂人社规20185 号文有哪些突破?答:办法调整了桂人社规20185 号中对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自主参加创业培训的申请条件。将桂人社规20185 号中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自主参加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扩大至五类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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