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海事局营口航标处 天津海事局 天津海事局隶属于中国海事局,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水上平安、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此外,按照我国沿海航标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那么,天津海事局下辖大连航标处、营口航标处、秦皇岛航标处、天津航标处、黄骅航标处、烟台航标处、青岛航标处共7个航标处,是北方海区(指XX省、XX省、XX省及XX省沿海水域)的航标主管机关,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航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天津海事局航标业务管辖范围:
2、 北起鸭绿江口海域南至折线。点a(35052023n/11918e)到平岛北端连线再沿35202330n纬线向东延伸线之间的我国管辖海域(含渤海湾海域)。 大连航标处 大连航标处隶属于天津海事局,是所辖区域内的航标管理机关。大连航标区成立于1982年,原隶属于天津航道局,后因港口体制改革,于1988年2023月划归大连海上监督局管理,航标业务由天津海上监督局领导。2022年5月,辽宁海事局大连航标处(区)正式划归天津海事局管理,改称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目前,机关设有办公室、航标科、人事科、计财科、政工科共5个科室。 大连航标处的管辖范围为西起复州湾,东至丹东大东港1X灯浮标以南的环辽东半岛沿海水域,大陆岸线总长约1288公里。目前,直接管理各类助航标志344座,包括灯塔14座、灯桩69座、导标2座、立标8座、灯浮标216座、浮标7座、雷达应答器17座、雾号2座、rbn/dgp台站2座、ais基站5座、灯船1艘以及其他助航标志1座。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