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方案 按照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建设宜居乡村,打造秀美的工作实际,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范围 全市14个乡镇街、193个行政村,自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清理农村积存垃圾。 二、工作任务 1.清理镇村内各条道路两侧及道路边沟内积存的垃圾、杂土,去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保持垃圾池(箱)周围清洁,新产生的垃圾标准堆放收集。 2.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保持固定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生活垃圾日扫日清。 3.
2、清理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的积存、漂浮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保持水体清澈、畅通。 4.清理林地内和田间地头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清理村屯周边的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6.清理农村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农村集贸市场垃圾露天堆放,集贸市场垃圾日产日清。 7.清理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解决柴草、粪便、杂物乱堆乱放产生的脏、乱、差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为主体,统一组织本辖区内村屯开展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市交通局、市公路行政管理局分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清理所属公路两侧垃圾;市水务局负责所属河道垃圾清运工作。 四、考核验收 (一)验收范围 14个乡镇街、193个行政
3、村。 (二)考核评分方法(总分100分) 1.路边(25分): (1)村内主要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10分。 (2)次要道路及宅间路两侧无积存垃圾5分。 (3)主要道路边沟内无积存垃圾5分。 (4)垃圾池(箱)周围清洁,新产生的垃圾标准堆放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 2.宅边(20分): (1)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15分。 (2)固定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 3.水边(15分): (1)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两侧无积存、漂浮垃圾10分。 (2)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周围无蚊蝇滋生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
4、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 4.田边(10分): (1)林地内无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5分。 (2)田间地头无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 5.场边(10分): (1)集贸市场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5分。 (2)市场垃圾不露天堆放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 6.乡镇街、村边(10分): 乡镇街、村屯周边无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10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 7.三堆(10分): 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在自家院内空地或在村内统一地点摆放整洁有序10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
5、分,单项最低0分。 (三)验收方式 由市新农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14个乡镇街代表参与,组成验收小组,对每个乡镇街政府所在地及随机抽取的3个行政村进行现场打分,按平均得分多少对各乡镇街进行大排名,验收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迅速行动,抓紧落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镇村的积存垃圾清理整治。突出重点区域,彻底去除卫生死角、堆积垃圾等重点问题,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 2.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充分发挥农村新任两委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村民不等不靠不要,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建设宜居乡村。 3.市新农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催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清洁月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内容总结(1)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方案 按照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建设宜居乡村,打造秀美的工作实际,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2)(2)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周围无蚊蝇滋生5分(3)突出重点区域,彻底去除卫生死角、堆积垃圾等重点问题,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