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用油和乳制品市场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用油和乳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散装食用油退市工作,标准婴幼儿乳粉的市场经营秩序和质量平安,县局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用油和乳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此次整治行动支配如下: 一、时间支配 2023年8月12日至18日。 二、整治重点 以食用油生产加工及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无证无照食用油生产加工窝点、食用油批发零售店、餐饮效劳单位、大型超市、食杂店、孕婴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食用油市场监管 1、各镇所重点对本辖区内的食用油摸底检查,要结合县局转发市局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具
2、体做好检查记录,摸清辖区内从事食用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效劳单位使用户数。 2、重点检查食用油加工环节。严格落实食用油加工许可制度,将单纯的食用油(土榨油)来料加工点纳入日常监管,并标准提升,逐步削减数量。催促食用油加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用油小作坊在8月1日后,供给的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平安的要求,并且要在包装物上粘贴简易标识,其内容最少需包括:备案编号、作坊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原料名称、配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只能在加工现场零售,不得从事批发业务,不得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效劳环节销售散装食用油。 3、重点检查食用油流通环节。全面落实食用油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
3、台账制度。要求经销商不得将大包装拆零进行散装食用油销售,不得销售无包装、循环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超保质期等的食用油,并对8月1日前尚未销售完的散装食用油,到所在镇食药监管所报备,限期尽快销售完毕。 4、加强对餐饮效劳环节使用食用油的监管。严格餐饮效劳环节食用油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全面落实餐饮效劳单位食用油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餐饮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及定点选购食用油;催促餐饮效劳单位对餐厨废弃物建立处置台账。 二乳制品市场监管 1、完善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入乳制品时,应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假冒伪劣产品,确保购入产
4、品来源正规、渠道牢靠。 2、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要求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必需建立进销货台账,并具体记录;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商、孕婴店、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店等进行经常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所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制,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人,督查考核到人。 2、强化宣扬,营造气氛。要充分发挥电视、播送、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强食用油科普学问宣扬,提倡消费者树立科学的食用油消费习惯,自觉抵抗使用散装食用油、土榨油。公布投诉举报 ,发动和引导公众参与,增加宽敞群众的食品平安意识和维权意识。 3、集中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日常监管中觉察、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强化对违法线索的汇总、分析和案件督查督办,准时觉察和依法严峻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连接的工作机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准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