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局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为目标,以效劳经济开展、效劳社会稳定、效劳人民群众为切入点,通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济社会健康有序地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从群众需要和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通俗化、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工作效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时限要求:全年 2、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2、。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分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时限要求:全年 3、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按照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法?要求,坚持风险评估先行,坚持防范与化解联动,坚持建设与调解并进,积极主动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做到“应评尽评。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
3、要求:全年 4、着力化解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按照?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及时主动、依法处理的原那么,通过行政疏导,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5、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的渠道。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做到“应公必公;充分利用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现规划决策的过程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媒体网
4、络反映的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阳光纪检、“美丽等网络平台广泛吸纳民意,对有关涉及城乡规划的帖子,要及时回复。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时限要求:全年 6、全力做好规划效劳工作。在规划审批过程中,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效劳的观念,努力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效劳。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辅导。及时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规划方案。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跟进;在批后监管过程中,树立为民形象。秉持“预防为主、教育纠正、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的理念,推行人性化执法,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5、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2023年八件实事的重要举措,是效劳开展、效劳民生的一项具体行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各处室要增强承办“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政治责任感,增强效劳意识和为民意识。按照任务要求和序时进度,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处室要紧紧围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牵头负责。通过新闻报道,网上发帖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实事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工作成效。 3、加强催促检查。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催促检查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催促检查措施。各单位、各处室上下半年要各上报一次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由政策法规处整理汇总后按时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