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平安生产管制暂行条列 暂行方法牢牢把握出资人的平安生产监管定位,紧密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以强化中央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平安生产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进建立现代平安生产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平安业绩考核为手段,重点细化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那么,逐级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尤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主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中央企业要认真履行对出资企业的监管责任。 暂行方法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原那么,对中央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提出
2、了要求,从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平安出发,提出了平安生产管理重点关注的要素,如平安生产开展规划、管理体系、风险辨识与评估、隐患排查、“三同时制度、平安费用提取、平安教育培训、平安责任追究等。 暂行方法确定了对中央企业的分类监管原那么,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和平安生产的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暂行方法加大了对中央企业的平安业绩考核力度,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平安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
3、负责人薪酬挂钩。 暂行方法的出台有利于国资委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国资委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于标准中央企业的平安生产管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平安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决责任制不落实、生产平安投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先进企业向国际一流企业看齐,鞭策落后企业迎头赶上,努力推动中央企业提高本质平安水平。 暂行方法的发布,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暂行方法出台的有关背景情况。 国资委负责人: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5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国
4、资委平安生产监管的职责。根据通知要求,国资委的平安生产监管职责有五项,即: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检查催促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催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搞好对企业负责人的平安业绩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平安生产检查、督查,催促企业落实各项平安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参与企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催促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平安生产纳入中长期开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平安。在近期公布的国资委“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在平安生产方面的职责是“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
5、催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五年来,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的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中央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平安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平安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平安费用投入缺乏、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出台一部加强中央企业平安生产监管工作的规章,催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资
6、委在充分总结五年经验的根底上,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根据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一年的起草、修改,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暂行方法。 国资委制订暂行方法的宗旨: 国资委负责人:暂行方法的定位是力求到位而不越位,既有效履行出资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又不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既不大包大揽,又要清晰地界定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出资人监管的关系。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发挥监管的综合效能,保障中央企业资产平安,监督企业减少事故损失,提高资本回报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将对人民群众负责和对企业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过程中,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平
7、安与健康,推动中央企业平安开展和可持续开展,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奉献。 暂行方法的主要特点: 国资委负责人。暂行方法以牢牢把握出资人的平安生产监管定位为根底,紧密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表达了对中央企业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更高标准,主要是要求中央企业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做法的根底上,学习借鉴兴旺国家平安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不断创新新方式,不断提高平安管理的新水平,力争成为同行业平安生产的表率和标杆。更严要求,主要是要求中央企业把以人为本与依法治企结合起来,落实“铁腕治平安;通过“一岗双责和严格的问责制,形成“谁不
8、重视平安,组织上就让他的职务不平安的气氛。更精细管理,主要是抓住中央企业平安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健全责任制和加大平安投入、平安培训为重点,引导中央企业树立科学开展观,落实“要平安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强化“平安是效益、平安是品牌的意识。 二是对中央企业实施平安生产的分类监管。根据中央企业行业分布广、规模差异大、管理根底参差不齐的特点,国资委将普遍性要求与行业、企业特点结合起来,依据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平安生产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国资委根据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既坚持了实事求是,又表达了公平合理。同时,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对下属企业也要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分类监管和行业对标,一方面抓好平
9、安水平的普遍提升,另一方面加紧解决好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平安生产报告制度。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了中央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应当报告的事项、程序、要求等,目的是便于我委对中央企业平安生产状况有个总体掌握,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出资人的平安生产监管工作,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增强信息透明意识,强化报告责任,防止迟报、瞒报、漏报事件的发生,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四是加大了平安生产业绩考核的力度。在总结过去五年平安业绩考核经验的根底上,对降级降分处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
10、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平安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同时,对平安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规定在考核业绩利润时相应予以扣除,目的是引导企业增加平安投入,提高本质平安水平。 暂行方法的主要内容: 国资委负责人。根据当前中央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开展仍不平衡,个别行业、个别领域、个别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平安生产根底不够牢固,平安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情况,暂行方法以强化中央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平安生产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进建立现代平安生产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平安生产业绩考
11、核并与绩效薪酬挂钩为手段,对中央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和有效监管,最终实现中央企业平安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暂行方法共分正文六章四十三条和六个附件。 暂行方法重点细化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那么,逐级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尤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主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中央企业要认真履行对出资企业的监管责任。 暂行方法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原那么,对中央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从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平安出发,提出了平安生
12、产管理重点关注的要素,如平安生产开展规划、管理体系、风险辨识与评估、隐患排查、“三同时制度、平安费用提取、平安教育培训、平安责任追究等。 暂行方法确定了对中央企业的分类监管原那么,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和平安生产的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暂行方法还标准了中央企业的平安生产工作报告制度,细化了对中央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考核与奖惩的具体方法,并对平安事故等级划分、境外平安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暂行方法对中央企业平安生产费用投入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平安生产费用,平安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并编制使用方案,明确费用投入的工程内容、
13、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平安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国家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比例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和可持续开展的需要,投入足够的平安生产费用。中央企业平安生产费用落实情况要随年度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同时报送国资委。 暂行方法对加强中央企业平安生产监管的作用。 国资委负责人。暂行方法的出台有利于国资委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国资委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于标准中央企业的平安生产管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平安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决责任制不落实、生产平安投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先进企业向国际一流企业看齐,鞭策落后企业迎头赶上,努力推动中央企业提高本质平安水平。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