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选聘敬老院院长方案 为提高我乡敬老院管理和效劳能力,根据市公开选聘敬老院院长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乡敬老院院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为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具体要求 (一)选聘范围 立足本乡,面向全市,在有志于敬老院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未转正的代课教师、乡镇机关分流人员、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在乡务农人员、现在院工作人员中,公开先聘本乡敬老院院长。 (二)选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善于管理,热爱、安心敬老院工作。 2、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年龄原
2、那么上不超过50周岁。原任院长及工作人员参聘,经乡镇推荐,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1、报名(6月16日至6月19日)。参聘人员必须向乡政府上交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等。报名地点:乡政府办公室。 2、面试(6月20日至6月23日)。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面试由乡政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并由参聘人员在全院作工作承诺性说明,然后确定入闱人员。 3、考核(6月24日至6月26日)。乡成立考核组,从入闱人员的社会表现、尊老爱幼、邻里关系、服从领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录用(6月27日)。按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进行排序,确定敬
3、老院院长,由乡政府任命,市民政局颁发聘书。新聘用院长试用期一年,合格者正式聘用;一年内,未进入角色,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聘,并按程序重新选聘新院长。 三、根本工资待遇 1、每年补贴敬老院院长4800元(即每月400元)作为根本工资直接发放,另外,工作满十年的合格院长可以享受1200元社会养老保险金和20230元的意外伤害及大病医疗保险。 2、院内创收主要用于开展生产,院内工作经费补贴、院民改善生活及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和劳动对象酬劳,余下局部经民政所审核、乡及民政局共同批准后,院长及工作人员可按一定比例分成。 四、衔接工作 在敬老院工作人员选聘期间,民政所长彭沉香全面负责敬老院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运转,做好各项衔接稳定工作,保证敬老院各项工作平衡过度。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