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民政工作总结和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根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率先开展,为构建文明和谐作出了应有的奉献。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开展 1、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在县四套班子的带着下,共走访慰问受灾户4户、特困户9户、五保孤儿3户、低保户5户、特困老年人2人、伤残军人3人、军烈属
2、2户、老复员军人8人、军休干部23名以及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和34个驻泸部队,共送去慰问金4.19万元。同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在春节期间,为3385名城市低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50元和春节慰问金50元,为24581名农村低保户发放一次生活补贴20230元,为13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25名三属人员、81名在乡退伍军人、384名参战人员、1名老党员、3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2名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了一次生活补贴180元,共发放各种生活补贴和慰问金3253900元,确保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过上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
3、作稳定推进。为严格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前几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于今年2023月份新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一年来,按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的要求,经张榜公布,纳入保障范围的城镇居民1548户357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39.6万元。 二是农村低保工作稳步开展。一年来,全县共有17815户3.62万人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1954.8万元,发放低保粮434.4万斤。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解决城乡医疗补助比例偏小的问题,从2023年6月1日起,进一步标准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
4、,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一年来,共为11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2.4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0537人代缴参合资金192.97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敬老院改扩建及五保供养工作。根据省、州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县社会综合福利院五保户入住率必须要到达50以上。随着五保户入住人数的增多,相关设施设备已不能满足现在的实际需要。2023年11月2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泸政复(2023)500号),同意把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作价600万元有偿划拨给县民政局用于扩建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工程扩建资金,并争取到福利院扩建工程资金365万元,支付给
5、县政府用于购置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增加我县的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使国有资产没有流失。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五保户498人,入院五保户12023人(已死亡5名),其中:孤寡老人83人(已死亡5名)、孤儿27人。 五是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济工作。对我县33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及时按标准兑现到他们手中。一年来,共发放定期补助资金4.2万元,为6名精减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件,解决经费1.5万元,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一年来,我局屡次开展上街劝导救助活动,主动上街救助流浪人员达40余人,护送精神病人2人、危重病人3人到医院进行治疗
6、。一年来,共支出费用达7.3万元。二是做好低保边缘户和边民的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为低保边缘户和边民争取到困难经费256万元,切实解决了全县困难群体的根本生活问题。三是做好集中办学点的送温暖工作。为称杆集中办学点的1200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一套床上用品,共支出经费30多万元。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水平,有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是着力抓好双拥、优抚工作。在春节期间,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慰问了34个驻泸部队。通过这种方式为他们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增进军地双方的了解,密切了军政军民的关系。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为17户老复员军人新建住房,21户维修住
7、房,投入资金达2023.5万元。同时,大力推进优抚对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积极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时采集复员退军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二是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2023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4人。通过实绩考核和文化考试后,按成绩民政局民政工作总结和民政工作要点第2页 实行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已全部安置。 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对优抚对象患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通过合医或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3条渠道予以报销。一年来,共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达11.8万元。 3、切实抓好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社会稳定 今
8、年,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洪涝灾、风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131835亩,成灾98595亩,绝收16363亩;受灾农户达1592023户7.1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93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576万元。灾情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投入到受灾第一线,解救被困人员,认真组织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妥善安置灾民和滞留人员,统计灾情,及时调运救灾款物,灾民的吃、穿、住等方面得到了保障。灾情发生后,我局根据各乡(镇)的受灾情况,及时下拨救灾款160万元,发放救灾粮60吨,发放棉被1200张,衣服340袋,受损民房全部得到
9、恢复重建,为2023多户特困户和受灾户解决了石棉瓦2.6万片,水泥22023吨,确保灾民人心稳定,没有出现非正常现象。现灾后生产和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絮展开。 一是圆满完成第三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县第三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5月19日圆满结束。本次依法换届选举的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严密、依法推进、平稳有序、成效明显,是历届选举最好的一次。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19名,平均年龄28岁,党员比例为32,妇女占79,大专以上学历占47,少数民族占68。同时,对新任社区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以便提高他们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村民
10、民主政治建设。一年来,我局不断深化村民自治,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民主法制示范单位创立活动。为加强村委会阵地建设,促进村委会健康有序开展。现子竹村和色仲村两个村委会的效劳站的立项、批复和相关报告都已经按程序上报,已开工修建。 5、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推进专项事务标准化 一是殡葬改革工作。以修建六库地区殡仪馆为重点,现正在加紧附属工程建设,在年底竣工。同时,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针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和上级有关殡葬改革的具体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六库街子天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根底。
11、为适应赖茂XX县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抓好排路坝公墓搬迁工作。现已从公墓区内迁出的坟墓有160冢,兑现搬迁补助资金40万元。 二是婚姻登记工作。2023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2023对,初婚2053人,再婚161人,复婚19对,离婚194对。无群众投诉、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登记工作合格率达20230。 三是民间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行业性、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开展和登记工作,一年来,全县共登记社会团体9个,依法对40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 四是地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了5条县级界线、三个三交点、2023条乡(镇)级界线等的勘界资料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
12、 五是老龄工作。在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对特困老人、百岁老人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4.3万元,助医金1.5万元,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经费5.8万元。2023年共为我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新优待证91本。根据省、州政府及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今年对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共有1712人,每月每人发放保健补助2023元;百岁老人13人,每月每人发放长寿补助20230元,2023年全县共发放高龄补助资金22万多元,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并在敬老节前全部兑现到了高龄老年人手中。 (二)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1、抓好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
13、各类民政对象来访人员514人次,来信9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同时,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一是自觉将工作置于法律标准之内和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县政协的决议、决定,不定期地向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汇报民政工作情况;民政部门的大型活动和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出席;一些重点、难点工作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对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批转的信访认真调查核实,并进行了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今年共受现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都作了回复。 2、做好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我们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维稳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把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及时掌握重点布控对象的动态,做好劝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四是及时解决优抚对象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主动采取预防措施。五是及时请示汇报,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了建国60周岁等敏感时期全县优抚群体均未发生上省上京或集体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3、妥善做好突发事件的安抚工作。今年我县“5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