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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论社会主义三大基本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完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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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论社会主义三大根本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完善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我国建立了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工农联盟为根底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同这一国体相适应,在政体上,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党制度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民族关系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三大根本政治制度,是历史地形成的,是各族人民通过自身的政治经验进行选择的结果。它符合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保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表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关于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毛泽东早在新民主主义论

2、中就明确指出,新中国将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政权采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形式。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创造出来的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并能表达人民民主本质的政权组织形式。大革命时期,周恩来等共产党人在领导上海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中,召开了XX省民代表会议并建立了临时市民政府,这是党在革命斗争中创立的最早的政权形式。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在各革命根据地建立以代表会议为组织形式的工农民主政权。1931年党在江西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建立全国性政权的一次尝试。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当时形势的需

3、要,以参议会作为政权组织形式,在各抗日根据地建立了“三三制政权。解放战争时期,在土地改革中创造了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一新的经验。毛泽东在总结这一群众的创造时,称它“是一项极可珍贵的经验。他说:“只有基于真正广阔群众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会议,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会议。这样的人民代表会议,现在已有可能在一切XX县区出现。这样的人民代表会议一经建立,就应当成为当地的人民的权力机关,一切应有的权力必须归于人民代表会议及其选出的政府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2023页) 1949年202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根据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

4、“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建国初期的历史条件下,由政协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对于团结全国人民,胜利完成当时的革命和建设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我国人民大表大会制度开展史上一个必要的和重要的阶段。 在此期间,中共中央十分重视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建国前夕,毛泽东在关于各地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中,郑重要求全党要把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当作一件大事去办。至1952年9月,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全国所有的省、市、县普遍建立,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它是建国初期人民参政议政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和准备。1953年,我国基层政权在

5、普选的根底上,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完成了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人民代表大会的过渡。 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国家政权制度全面确立,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这次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它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如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所指出,这次大会“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开展的里程牌。 根据宪法的规定,从1954年到1965年召开了三届人大会议,全国人大根本上做到按期举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从1953年到1

6、963年先后进行了五次普选,也根本上做到了按时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保障,较好地行使了国家权力。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民主和法制遭到践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被迫停止活动,这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受到重大损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和逐步完善,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历史时期。经过20多年来的努力,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奉献。具体地说,其一,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在1953年

7、选举法的根底上,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986年和1995年先后三次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其二,进一步健全人大的组织体系。1979年制定通过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后经1986年、1995年两次修改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大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改为由人大主席团召集,并规定乡镇人大设立由代表选出的主席、副主席。这是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根于基层的重要措施。其三,加

8、强了人大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1982年以来,为了加强全国人大的工作,相继增设了民族、华侨、法律、财政经济等9个专门委员会,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各级人大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了重要作用。其四,加强了立法工作。如今我国已通过400多部法律,800多件行政法规和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同时还逐步加强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这就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提供了依据。所有这些说明,新时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及其工作,是我国历史上的最好时期。 共产党领

9、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它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也有别于前苏联的一党制。这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5页)。 在民主革命时期,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进行活动的,除共产党和国民党之外,还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它们从成立的时候起,就在中共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并且在革命斗争中开展了这种关系

10、。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推动下,由包括国共两党和其他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史称旧政协)在重庆召开,揭开了多党派的政治协商在我国政治开展中的第一次尝试。在这期间,中共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为争取和平民主而共同奋斗。但蒋介石集团依仗美国的支持悍然发动全面内战,粗暴地撕毁了政协会议通过的各项协议。在这种情况下,除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先后依附于蒋介石集团外,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在反对蒋介石的专制、内战政策,争取建立新中国的共同斗争中,形成了一种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合作关系。同时,民主党派也通过在政治斗争中是非曲直的比较,站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上来。1949年1月

11、,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民主人士55人联合发表对时局的意见,强调“革命必须进行到底,并明确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这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第一次以共同声明的形式,公开而明确地表示,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建设新中国而共同努力。历史说明,成认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各民主党派在总结长期政治斗争经验的根底上作出的一个郑重而正确的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格局由此形成。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担负起筹建新中国的工作。政协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第一届政协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

1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人民民主政权。共同纲领中有关的法律性条文的规定,说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确实立。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根本完成,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根底也由共同纲领中所规定的新民主主义变为共同建设社会主义。这时,毛泽东提出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他还从加强监督、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出发,提出了“两个万岁的思想,一个是“共产党万岁,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这些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成为一项长期的根本制度奠定了理论和政策的根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的性质已经成为各自联系的一局部社会

13、主义劳动者和一局部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党,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效劳的政治力量。中共十二大进一步丰富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方针,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中共十三大那么明确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一起作为我国一项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序言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开展的内容,确立了它在国家根本大法中的地位。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制度列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政治纲领。党的十六大又把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制度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联系起来,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4、的目标联系起来。这些充分表达了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不断地得到完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的参政领域具有相当的广泛性,除其成员越来越多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外,还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并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这些有效地促进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亲密合作,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标准化、制度化,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15、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新型政党关系的生动表达,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创造。这样的政党制度,在原那么上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它有利于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高度地凝聚起来,而不是西方多党制那样互相倾轧,互相争斗,互相抵消力量。这是社会主义中国政治制度优于西方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这种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有利于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效劳。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

16、治制度,“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表达和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实践成果和历史经验的总结,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开展的要求。对政协章程作出的重要修改,对于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和现状,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开展和繁荣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遵循的一项根本国策,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达。 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在实践中经过探索逐步确立起来的。1922年,中共二大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一般原理,提出在蒙古、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以建立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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