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企业立即停产的紧急通知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2023年12月6日,我区乡市第一煤矿+940水平东巷上山在掘进过程中,突然发生顶板塌冒事故,造成一人死亡。12月9日,我区乡四马台煤矿+1210水平西巷七石门上山掘进工作面煤泥突然涌出,造成两人死亡。 以上两起事故暴露出我区一些煤矿企业存在着平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平安隐患排查不到位、思想麻痹、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力压减平安生产事故,区政府决定,全区所有煤矿企业立即停产,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全区煤矿企业自2023年12月11日起一律立即停产,停止一切井下生产活动。二、公安分局立即对全区煤矿企业停止火工品供应。 三、各产煤乡镇要组织力量对停产煤矿进行巡查,对重点煤矿要盯牢、盯死、盯到位,对发现私自入井作业的煤矿,将暂扣其平安生产许可证,撤消其矿长平安资格证。 四、2023年12月11日起,区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煤矿停产情况进行巡查。 (一)对发现私自入井生产作业的煤矿,区政府将予以关闭; (二)对私自入井生产造成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三)各级管理部门在巡查中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本通知由各产煤乡镇政府立即发至各煤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