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部部长平安职责 第一条、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产品、原材物料供给系统的平安工作负责;第二条、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给部的平安消费规章制度、规定,组织施行并监视检查执行情况;第三条、 组织或参加供给系统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第四条、 负责供给系统的平安检查,落实严峻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第五条、 负责供给系统的平安教育和考核工作;第六条、 定期召开供给系统平安专题会议,分析公司供给系统平安工作动态,及时处理危化品的装卸、运输过程存在的征询题;第七条、 负责供给商资质审核确认,及时索要最新的资质证明等材料并建立合格供给商档案;第八条、 配合各职能部门检查工作;负责危化品购置、运输治理台账建立和完善;第九条、 按照上述平安职责,制订年度平安工作方案,并在详细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供给平安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