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侯广昊: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是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开展而建立并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管理者是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监管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重要、不可或缺的一环。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社会保障基金是以保障社会成员根本生活需要为目的而建立的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物质根底,在保证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日益扩大,如何在投资运营基金的同时有效地监管基金,确保基金的平安与保值增值已成为近年来社会保险领域关注的热点之一。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局部。关于社会保障
2、基金监管主要内容的表述各不相同,有的学者以监管过程为依据将内容划分为两大局部,一是建立规那么、准那么,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各项规那么;二是具体实施,即通过具体的监管方式和手段,监督实施各类基金管理规那么,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的有效监管。有的学者按监管对象的不同将内容划分为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经办的监管和对运营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机构基金运营的监管两局部。由于划分依据的不同,学者们对社保基金监管涵盖内容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归根到底还是基金日常监管和投资运营监督。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明确了以社保基金的监督为主,結束了基金管理分行业、分部门“五龙治水的局面。当下,统一
3、标准的筹资、管理、支付体系和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框架已根本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体系和监督举报网络已初步建立,并已初步建立了基金征缴、支付和投资营运的财务、会计、审计等制度。尽管我国基金监管工作已初具规模,但基金监管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管,社会保险基金不仅无法获得理想的投资效益和回报,而且常常被随意挤占、挪用,甚至贪污。对我国根本养老保险金进行的研究显示,2022年仅根本养老保险金被挤占挪用就达100亿元 ,有的个案涉及的社会保险基金数额甚至高达数千万之巨。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处分力度不够,严重削弱了法律的约束力与威慑力。
4、突出表现为相应法律法规空白,财务管理薄弱、随意提高征收比率、账目混乱、违规投资等,对财政、审计部门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处分力度不够,造成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损失。二是基金监管透明度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社保机构内部审计组织内控薄弱,导致社保基金被挤占、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监督作为基金监管的重要组成局部,缺乏应有作为,严重缺位。三是基金监管手段单调,且基金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无序,带有明显的地方利益倾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人事部门及民政部门体制关系仍未理顺。针对上述情况,目前需要做的工作是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充分发挥会计与审计的监管作用,社会保险基金
5、通过披露财务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其次,标准和建设法律市场经济,不断发挥法律的保作护用,使得监管顺利进行;第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第四,加强各级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业人员整体素质。定期开展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老实守信教育,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从业作风;最后,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和监督。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对基金运营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基金的审计监督。积极完善基金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扩大社保基金储藏规模,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是社保基金运营管理的目标。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社保基金运营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挑战,社保基
6、金保值增值压力不断增大。为确保社保基金平安,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必须做好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完善的基金监管体系,这是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常有序地高效运转的关键之一。学者们对这一环节给予关注,纷纷致力于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的研究。尽管当前社保基金监管领域的研究成就显著,在研究过程中暴露出的缺乏和缺点也不能被我们无视,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体系确实在开展,在进步,但还有许多缺乏之处。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和健全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体系,既要看到进步又要关注缺乏,使得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体系和我国的政治体系及经济体系相适应,共同发挥效用,从而不断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开展。欧美
7、兴旺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逐步向市场化开展,同时,拉美、东欧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市场化的步伐亦在加快。我国近年来相继公布的企业年金法规和规章,已逐步搭建起企业年金的制度构架和市场化管理运营的根本模式。今后进一步推进实行市场化运营以后,企业年金的管理体制将发生变化,社保经办机构不直接参与管理,企业年金按照相关规定进入资本市场运作,金融机构成为社保基金管理运营主体。监管机构可总览全局,强化各种制度,标准市场行为,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市场化。具体比方,对原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向企业年金制度过渡的指导意见,按照平稳、有序、合规、平安的原那么,指导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做好接收管理运营
8、工作;总结第一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经验,对有关机构管理资格进行适当整合;适时进行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继续完善企业年金配套政策,研究拟定企业年金集合方案管理方法,解决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实际问题。当前,不少学者将精力集中于兴旺国家现行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的研究,着力于研究国外社保基金监管体系较先进的制度安排。尽管这类研究意义重大,但往往未触及应如何借鉴国外较成熟的基金监管制度,以便洋为中用,完善我国的基金监管制度。因此,今后的研究应立足于我国国情,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宏观经济开展水平、资本市场开展、监管体制的完善程度、法律环境和政治文化背景等方面,借鉴兴旺国家的
9、相关经验,其中包括拉丁美洲、东欧国家和东南亚国家。从战略和长远来看,应站在开展的高度,注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的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逐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目前的研究主要从社会保障的视角出发探讨问题,但现实是社保基金监管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社保基金的范畴,也远远超出了纯粹的社会保障领域。它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涉及到相应财政与金融政策等等,与一系列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相联系,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应从纯粹社会保障领域的探讨转向多学科的研究。假设仅仅停留在社保领域,不可能真正认识、并真正合理与合法地解决社保基金监管问题,只有让来自管理学、法学、金融学等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发挥各学科的优势,相互交流研究成果,才能使社保基金监管领域的研究更加深入与全面。参考文献1林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2施华斌.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探析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吕博,刘社芳. 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44鲁毅. 关于社保基金监管的假设干思考J.特区理论与实践,20025张新民.试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创新J人口与经济,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