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关 报废汽车回收流程 1.车辆初检:(具体责任人:驾驶员) 业务员或驾驶员对报废车辆进行查验,主要信息包括。报废汽车车主(单位或个人)名称、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牌照、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出厂年份是否与证件一致。特别是“五大总成的核对,确保车辆的完整性,联系人联系 是否齐全,查验核对后经办人填写回收单由车主签字确认后交公司。 2.车辆称重:(具体责任人:) 进厂称重(拖运及自送的报废车),司磅员仔细核对行驶证与报废车辆信息是否相符,“五大总成和前后牌照、车主联系 是否齐全,除“五大总成外如缺少其
2、他配件请在单证上注明。填写过磅单交前台大厅入账登记,核对相关手续及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交场地负责人。 3.车辆入库:(具体责任人:) 场地负责人及时检查报废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用适当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同时,将汽车牌照拆卸好、编写自编号,按照监毁流程要求仔细核对无误前方可对报废车辆进行监毁,监毁工作结束后确认签字连同车辆手续一并交公司监毁部,并将车辆堆放整齐,保持场地整洁、严禁火种。 4.监毁销户:(具体责任人;) 监毁部及时对进入场地的报废汽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派人由场地人员协助拍照、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将其主要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打印回收证明,车管所办理销户后通知客户领取销户手续。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