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模版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办创造电(2023)2023号: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23)65号:关于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在全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煤矿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煤矿各类平安隐
2、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平安生产责任、标准煤矿平安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平安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煤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领导 矿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矿长助理、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副总师,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平安科、调度室、通防科、经营管理部、保卫部、办公室、财务部、煤销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经营管理部。 三、方法步骤 从2023年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共分四各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21日-5月31日,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第二阶段:6月1日-7月31日,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第三阶
3、段:8月1日-8月31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1第四阶段。9月1日-9月30日,督查总结、稳固提高。 四、重点范围 在全矿范围内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事故多发区域,瓦斯治理、水害治理、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等灾害严重煤矿生产,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改、整治。 五、重点内容 (一)各种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平安生产操作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 (二)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或无规程施工的,违反煤矿平安规程而继续生产、施工的; (三)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四)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五)瓦斯未落实综合防止措施的; (六)水害威胁严
4、重煤矿企业及矿井,未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或防治水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水文地质根底资料不完整、周边采空区边界不清楚的;探放水制度、防治水措施及水害应急救援措施不落实的。 (七)平安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兼并主体企业对被兼并煤矿未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未建立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充实平安管理和技术人员的。 (八)从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九)未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 (十)施工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建设,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
5、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 (十一)平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十二)煤矿企业没有成立专业救护队或未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煤矿企业及矿井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没有进行应急演练的。 (十三)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平安执法,以及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十四)其他违反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地方政府认定应当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工作安排 我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地方政府指定的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平安监管、国土资源、建设行政、公安
6、、工商、供电等管理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以下统称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集中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范围内平安生产的规律特点,在对近年来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的根底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突出打击的重点重点环节,有方案、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建立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影响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并将工作方案及时逐级上报。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催促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
7、任,全面对照平安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平安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矿活动领 3导小组办公室经营管理部。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要对近期违规违章行为被处分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 (二)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集中整治。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根底上,开展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
8、深入分析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产生的主要根源,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要严厉查处、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违法生产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地测部门要重点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情况并开展专项督查。 (三)搞好全面检查,加强重点抽查。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了解掌握“打非治违措施落实情况、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对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有针
9、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矿井平安生产保障能力。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自查自纠的根底上,做好对所辖范围内的检查工作,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并建档立案、逐级上报,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 3.矿领导小组将分片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开工作汇报,并对局部单位、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情况进行检查。 4 (四)做好督查总结,全面稳固提高。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要在督查的根底上,认真汇总梳理、总结提炼; 2、由矿经营管理部负责于8月31日前将专项行开工作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七、工作要求
10、(一)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增强搞好矿井平安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非治违措施。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周密、措施果断、推进有力、打击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以开展第11个全国“平安生产月、“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矿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对惩治非法违法行为、追究事故责任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公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
11、的浓厚气氛,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的规定,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落实事故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单位、部门,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分。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的落实情况和向社会公布等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四)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坚持把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5与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平安质量标准化建设、瓦斯综合防治、以及加快推进井下平安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加强矿井平安生产工作。要深入分析矿井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主要原因的根底上,抓住矿井平安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难以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跟踪督办,强化治本之策,构建矿井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汇总工作,及时逐级上报矿井“打非治违专项行开工作信息。 2023年4月18日 6 第8页 共8页